Re: [新闻] 曾申请回复国籍 萧美琴遭疑参选资格

楼主: rancilio (科学怪人)   2023-12-02 22:07:18
转录自内政部户政问与答:
归化国籍和回复国籍差异性?
(一)依89年2月9日修正公布之国籍法第2条规定,出生时父或母为中华民国国民者属中华
民国国籍,又于本法修正公布时之未成年人,出生时父或母为中华民国国民亦适用之。
复依国籍法施行细则第11条第3项规定,具有我国国籍之证明系指户籍誊本、国民身分证
、户口名簿、护照、国籍证明书、华侨登记证、华侨身分证明书(不包括检附华裔证明文
件向侨务委员会申请核发者)、父母一方具有我国国籍证明及本人出生证明等文件之一。
(二)依上开规定,69年2月9日以前出生者,出生时其父为我国国民,或69年2月10日以后
出生者,出生时其父或母为我国国民,得认定具有我国国籍。 (三) 1.归化国籍: 不具
有我国国籍之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如拟取得我国国籍须依国籍法第3条至第9条规定申请归
化我国国籍。 2.回复国籍: 我国国民依国籍法第11条规定丧失国籍者,始得依国籍法第
15条规定申请回复国籍。但当事人如果系原不具我国国籍之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归化取得
我国国籍后,再丧失我国国籍者,如欲再取得中华民国国籍,须再申请归化国籍,不是办
理回复国籍。
结论:
如果曾放弃国籍的国民是申请回复,外国人士是归化,所以原国籍是中华民国国民,
曾经放弃的话,正常程序是申请回复国籍没错
※ 引述《NARUTO (鸣人)》之铭言:
: ※ 引述《hmnn (Hmnn)》之铭言:
: : 1.媒体来源:
: : TVBS
: : 记者 韦家齐
: : 3.完整新闻标题:
: : 曾申请“回复国籍”? 萧美琴遭疑参选资格
: 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
: 第 三 章 选举及罢免
: 第 三 节 候选人
: 2.回复中华民国国籍、因归化取得中华民国国籍、大陆地区人民或香港、澳门居民经许可进
: 入台湾地区者,不得登记为总统、副总统候选人。
: 说白话一点就是必须一出生就是中华民国国籍而且不能放弃过
: 只要放弃过,就算回复国籍也是终生不得参选正副总统
: 其实无户籍国民要先有居留证才能再申请身份证
: 这么好澄清的东西应该很快才对
: 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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