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生平第一次告人
早上在八卦发文被嘴
虽然以前都当没事、算了、不想麻烦
但今天就特别有 fu
不知道是不是有年纪了
特别喜欢做一些之前没做过的事
早上都在做功课
虽然起诉率 50%
但光是能让对方跑地检署说明 就值回票价了
对了 起诉率 50%
是因为每个检察官对于网络上的 ID
是否能连结到某个人的这个观点
看法不一
名人当然没差
像 cheap 的 PTT 帐号可以直接连结到他本人
一般人好像就没办法
但也是有检察官觉得可以
但我就不假设立场了 交给检察官去判断
因为对方证据颇明显 我也跳过去警察局报案
直接按铃申告(我不会写诉状...)
第一次告人 反而有点兴奋 不知道正常吗?
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