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日复一日折纸袋,月领600劳作金──我

楼主: qazsedcft ( 蛋包饭 )   2023-11-29 13:56:27
1.媒体来源: 《报导者》 | The Reporter
2.记者署名:
文字/曹馥年
摄影/杨子磊、林彦廷
设计/黄禹禛
核稿/张子午
责任编辑/黄钰婷
3.完整新闻标题:日复一日折纸袋,月领600劳作金──我们期待受刑人走出怎样的更生之
路?
4.完整新闻内文:
监所作业劳作金过低:诉讼篇
日复一日折纸袋,月领600劳作金──我们期待受刑人走出怎样的更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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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多数受刑人终有一天会重返社会,在监服刑的日子,除了应报、吓阻的惩罚目的,占其
日常作息极大比例的“作业”,也攸关受刑人能走出什么样的更生之路。(摄影/杨子磊)
当前50,000多名在监受刑人,有超过3成的刑期超过10年。囚笼里的日子,并不全然“靠国
家养”,购买日用品、内衣裤、看病挂号费等得自行负担。根据非营利组织“监所关注小组
”调查,每位受刑人平均每月会有1,000~3,000元不等的开支。
钱怎么来?受刑人依法须参加监狱中的劳动作业,当中以承揽外部厂商工作的“委托加工”
为大宗,最常见的是折纸袋、纸莲花,获得的劳作金每月平均不满600元,能实际运用的金
额更低,狱中开销几乎得向亲友伸手,影响受刑人的生存权、健康权与社会复归。今年(20
23)8月,花莲监狱陈姓受刑人控告监所劳作金过低的行政诉讼在更一审罕见胜诉,让这陈
年议题再次被检视:若受刑人无法透过劳动满足生存所需,如何进一步谈论矫正教化?受刑
人脱下囚服后,我们期待看见怎么样的“更生”?
2015年2月11日,高雄大寮监狱6名受刑人持抢挟持典狱长等多名主管。谈判过程,时任矫正
署署长吴宪璋向媒体念出受刑人的诉求,其中一项是:
“既然要给我关到死,是不是该让我们有自主自给的能力?做了一个月的工作只有200元,
买套内衣裤都不够,还要靠家人接济,我们活的尊严都没有,还要拖累家人,那就剩‘自杀
’和‘拼了’这条路。”
隔天清晨,6囚释放人质后饮弹自尽。
“做工一个月,买不起一套内衣裤。”当时在台南监狱服刑的陈姓受刑人,对这句话产生很
强烈的共鸣。
难靠折纸袋赚生活费,收容人遁入“地下作业”找出路
折纸袋的管理风险小、技术门槛低,是各监所最常见的作业项目。(摄影/杨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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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姓受刑人37岁初次入狱,出狱后又接连犯下强盗、枪砲等案。被捕那天,他被警察压制在
地,只听见旁边路人大声痛骂:“垃圾!抓去关乎死!”
他这回被判刑18年,46岁进入台南监狱服刑,孑然一身,身无存款。连内衣裤都捡别人不要
的。根据《监狱行刑法》,受刑人除非有特殊理由,都应参与每周5天、每天8小时的“作业
”,获得的“劳作金”是受刑人在狱中少数合法、正当的收入。根据矫正署提供资料,做面
线、蛋卷等监狱自产自销的“自营作业”,每月可均领3,853元劳作金,屏东监狱酱油工场
甚至超过30,000元,但名额有限,当前只有5.6%的受刑人参与,逾6成受刑人从事简易手工
、产品包装等低技术、劳作金微薄的“委托作业”,月劳作金平均600元,陈男也是其中之
一。
服刑头一年,他被分配到组装螺丝,后来改为折纸袋。折一个几毛钱,每月劳作金300、500
元不等。这还不是他能实际花用的钱,得依照“累进处遇级数”对应的比例,表现愈好,能
运用的劳作金比例才愈高。刚入狱、等级最低的他,只能运用20%的劳作金,也就是不到100
元。
他写信或打电话求兄姊寄钱,兄姊反问:“监狱中有吃有住,而且,谁叫你要被关?”
入监隔年,他领到监所的清寒救济,蒙在棉被里痛哭一夜,恨自己沦落至此。不够的钱,他
遁入狱中“地下作业”的灰色地带,帮大哥洗寝具与内衣裤,每月赚600元;替人轮值洗碗
、洗厕所,每周能换等值200元的生活用品;利用午休替其他受刑人折纸袋,折2个1块钱。
后来他从台南监狱移监到花莲,今年56岁的他在监10年,折了快10年纸袋,申请过烘焙、看
护、炊场、高中补校皆未录取。后来大姊每3个月给他5,000元,加上一位朋友伸援,让他有
较稳定的生活费。
陈姓受刑人长期与监所关注小组、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通信;今年9月起亦与《报导者》记
者通信,并同意在报导中引用上述信件内容。“坏人总有一天会离开监所重回社会,”在数
封信件中,陈男提到相同概念,“既然关不死,10年后,监狱使垃圾依然是垃圾,或浪子回
头?”
在监狱工作也有薪水?“劳作金”怎么算?
受刑人虽会在监“工作”也有报酬,但毕竟不是劳工,劳动本身也带有矫正教化性质,对于
“工资”的计算,有一套特殊且复杂的机制。
根据《监狱行刑法》,受刑人无法实拿全额作业所得。所有人的作业收入会先进到大水库,
扣除材料费、设备费、销货成本等作业支出后,剩下“作业賸余”。作业賸余当中,有10%
作为犯罪被害人补偿(注),10%用于受刑人饮食补助,20%用于受刑人职训、改善生活设施
、照顾受刑人与其家属,余下的60%才是受刑人的劳作金。接着再依每个人的实际作业时间
、实际完成工作数量或工作难易度等逐一分配。
而根据《行刑累进处遇条例》,受刑人分为4级累进处遇,刚入监为第四级,再依照教化、
作业、操行表现加分进级。刑期愈高,需要累加进级的分数也愈多。累进处遇级数攸关与亲
友接见的频率、刑期缩短,更关乎能使用的劳作金额度,从最低的第四级到最高的第一级,
可使用劳作金比例依序为20%、25%、30%、50%。可用的数额会存在受刑人的“保管金”手折
内,其余强制储蓄在不可自由动支的“劳作金”手折内,出狱时领回。
(注)当前监狱有4成受刑人为毒品犯,以纯施用一、二级毒品为大宗。贩售毒品并没有具
体的赔偿对象,施用毒品的被害人则是自己,却仍须缴纳犯罪被害人补偿金,用途也与毒品
处遇无关,让许多受刑人难以理解。
司改会律师做“克拉朋联盟”后援,提劳作金过低诉讼
现任民间司改会常务执行委员的律师林俊儒,3年前担任民间司改会研究员时就投入此案,
目前仍持续为陈姓受刑人义务辩护。(摄影/杨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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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复一日折纸袋,发现这工作不是监狱,也不是国家的,而是外面私人公司委托的。每天
为私营企业卖命,工资竟比我帮大哥洗内衣裤还少。”
陈男认为,折纸袋既无技能累积,也无法存钱,出监后只会更惨,曾向工场主管反映不想再
折纸袋,但不做就会违规,只好埋头继续折。因此他对高雄监狱挟持事件格外有感,原来其
他监狱也有许多人跟他一样,“做工一个月,买不起一条内裤”。他看过许多经济无著的受
刑人忍气吞声帮大哥打杂,或被帮派吸收,供给狱中花销,出监后直接纳为所用。
2017年起,他十多次提起劳作金过低的陈情、申诉与行政诉讼,都以“不予受理”、“无理
由”收场。狱方告诉他此举将影响假释,他依旧将陈情信寄遍监察院、立委、行政院、劳动
部、民间团体,2019年移往花莲监狱执行后继续申诉。花监曾对到监狱外部视察的委员吐苦
水,指陈男滥用申诉资源,要“加强辅导”。
2020年,在民间司改会法律政策部担任研究员的年轻律师林俊儒看到陈男寄到民间司改会的
信,觉得很有感触。
“我研究所念刑事诉讼与刑事政策,硕二时高雄监狱挟持事件爆发,我很震撼,觉得劳作金
制度该要改变,但找不到着力点。”
民间司改会监所小组决议协助,林俊儒与司改会伙伴以及关注此案的学者卢映洁、黄宗旻共
同讨论,援引国外法规与判例、整理监所劳动现况,反复调整诉状。后来他回故乡花莲开律
师事务所,为此案义务辩护。
受刑人控告监所,得顶住狱方压力,也罕见胜诉前例。就民间司改会等实务工作者观察,受
刑人对不平之事多半吞忍,只求早日提报假释。林俊儒因其他案件接触过陈姓受刑人的狱友
,“大家都觉得陈大哥在做傻事,我起初也不乐观,但陈大哥鼓励我,提醒我把这场诉讼当
作狱政改革契机。”
今年3月,宪法法庭受理陈男提出的劳作金过低释宪声请案。(摄影/曹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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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男在狱中成为基督徒,诉讼漫长,信仰是重要支持。去年底,林俊儒收到陈男寄来的耶诞
卡,上头写“克拉朋联盟,需要史蒂芬”。他一查,原来典出英国废奴运动,由威廉.威伯
大众(William Wilberforce)为首的克拉朋联盟(Clapham Sect),集结不同专业领域盟
友之力,以神的公义为后盾,争取半世纪,终让大英帝国废除奴隶制。擅长法律的詹姆斯.
史蒂芬(James Stephen)是其中要角。
“既然陈大哥意愿强烈,身为法律工作者,我能做的事,就是把他想讲的事用法律语言讲出
来,”林俊儒说。
“穿囚服的国民”盼自给自足,被告监所认为已充分给养
陈男引用法务部2018年的一份函释指出,追缴受刑人犯罪所得时,须考量受刑人“每月生活
需求费用金额标准为3,000元”。他即便按照作业时间工作,仍赚不到这基本的3,000元,也
不足支应他每月日用品及医疗费1,091元~2,597元。
2020年8月、2021年10月,陈男因疾病、参与社团等原因减少作业时数,虽仍达到要求的作
业标准,劳作金却只有194元、325元。他主张,司法院院长许宗力曾提出“受刑人只是穿囚
服的国民”、“保护受刑人基本权,也保护社会安全”见解(注),亦即受刑人在监禁期间
,除人身自由受限,同样拥有在《宪法》中的各种基本权利。当受刑人无法以劳动养活自己
,谈何达成《监狱行刑法》中“使受刑人改悔向上,复归社会”的目标?并据此主张花莲监
狱给付低于3,000元的劳作金违法。
此案一审败诉,上诉到二审,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该案的事证调查未尽完备,发回花莲地
院审理。
林俊儒在更一审书状中主张,根据《监狱行刑法》,监所作业目的是让受刑人复归社会。固
然不可能比照《劳动基准法》,但至少要符合“充分给养”,支撑人性尊严及日常所需,否
则侵害受刑人的适足生存权,违反《宪法》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更不利复归
。另外,仅少数受刑人能参加的酱油、蛋卷制作等“自营作业”,劳作金月入逾万元,绝大
多数受刑人参与的折纸袋、纸莲花等“委托加工”,月收不满千元,相差过钜易让受刑人产
生不平之心,也不符合联合国对矫正机关应建立受刑人工作公平报酬制度的规定。
他引用德国联邦《监狱行刑法》指出,德国受刑人最低工资报酬是所有法定养老保险者平均
收入的9%;联邦宪法法院更曾裁定“只有在受刑人所承担的工作得到充分的认可,监狱行刑
中的劳动才是一种有效的再社会化手段”。
花莲监狱则主张,监狱已给受刑人相当程度的给养及医疗照顾,经济困难者会另外提供生活
物资,贫困无法就医的受刑人可申请补助,并未侵害其生存权。陈男在监狱合作社经常购买
咖啡、电池、方便面等提升生活品质的非必需品,但矫治处遇是为了让受刑人改悔向上,而非
舒适生活。
花监也说,作业在受刑人处遇中,优先度远低于戒护、教化、卫生医疗,扣除教化课程、接
见等,实际作业时间与产能,无法与家庭代工业者相比,也不能夜间工作或加班。花东地区
原本就难找合作厂商,加上运输成本高,作业单价相对微薄,陈男的劳作金在合理范围。其
主张劳作金偏低的那两个月,也是产能较低所致。花监另举例,日本作为保障受刑人生存权
的国家,其刑务所一般工场的月劳作金为700日圆(约新台币150元)。
矫正署主张,根据《监狱行刑法施行细则》,监狱作业的首要目的是训练谋生技能、养成勤
劳习惯,其次才是积极开拓作业收入。但现行监狱作业仍以低技术门槛的委托加工为大宗,
不易累积有助于复归社会的实用技能,劳作金亦相当低廉。(摄影/杨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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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劳作金低到近乎奴役,更一审判受刑人胜诉
今年8月,花莲地院更一审判决陈男胜诉。法官沈培铮在判决书写道,劳动涉及《宪法》保
障的基本权,监所中的劳作虽名为“作业”,但不能改变其“劳动”本质,劳作金则具备“
工资”性质。报酬与劳动显不相当者,近于奴役。他认为本案的争议核心不在劳作金发放比
例的计算,而是监狱对作业安排、劳作金给与的“管理措施”是否违法。
沈培铮认为,陈姓受刑人劳作金最低的那两个月,换算时薪只有3.85元、7.53元,与同一时
期的国民最低时薪对比,分别相差41.5倍、21.4倍。从作业单价来看,陈男每折一个纸袋只
有0.45元,相对现行纸袋家庭代工的6.4元,作业与报酬显然不相当。受刑人虽不受《劳基
法》保障,“但基本工资已是一般国民低到不能再低的报酬条件”,劳作金与基本工资即便
有差距,也不能差这么多,否则有使受刑人作业劳动奴隶化之嫌,是文明法治国所不容许。
沈培铮写道,提供足以贬低其劳动价值的作业条件,不仅无法使受刑人达到重新适应社会生
活的复归目的,更足以使其陷于人格贬低、自暴自废的恶性轮回。认为花监应补足陈男那两
个月各3,000元劳作金。
法务部回应,“每月生活需3,000元”的函释来由,是因部分受刑人的劳作金因欠债、赔偿
等因素被强制执行,万一被扣光,恐无法购买日用品,因此函释建议强制执行时酌留每月3,
000元生活费,陈男与法官都误解函释的意思。若本案依此确定,全国50,000多名受刑人均
兴讼要求“月领3,000元”,国库每年将增加10亿元负担,法务部已请矫正署协助花监上诉

并非要国家普发3千,受刑人:只盼以劳动养活自己
由于劳作金不足支应生活,多数收容人的日常所需仰赖亲友帮忙支应。图为参与恳亲的亲友
准备进入法务部矫正署花莲监狱的接见室。(摄影/杨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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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更一审宣判1个月后,《报导者》记者到花莲监狱申请接见陈姓受刑人。这天是恳
亲日,许多人特地为孩子请假,提着会客菜与切好的水果,一起探望狱中的家人。众人在“
接见室”登记排队,热闹无比。
接见室一角有两个木柜,陈列洗发精、衣袜、食物饮品等,这是监狱的“合作社”,亲友可
以填单购买,再由狱方送到受刑人手中;受刑人不能出来“逛”合作社,只能在狱中填单采
购。每人每天的购买金额不得逾新台币2,000元。据调查,绝大多数收容人的生活费来自亲
友资助,经济许可的家属,会尽量在会客时为受刑人采购物资。
进入会客室,隔着压克力板与铁栅栏,受刑人那侧窗口被拉下的铁卷门完全遮蔽。20分钟后
,铁卷门吱嘎升起,刚从纸袋工场被带出的陈姓受刑人抓着一叠手写资料,笑意从口罩后方
的圆脸透出来。
接见时间15分钟开始倒数,透过发出沙沙噪声的话筒,我问他胜诉心情,他笑着说,“很高
兴、很感谢,万事互相效力,如‘克拉朋联盟’再现。”
问他对法务部回应的看法,他脸色一沉:
“法务部睁眼说瞎话!监所作业是狱方和私营企业签订劳动契约,工资来自企业,跟纳税人
与国库毫无关系。《监狱行刑法》只规定监狱可承揽民间工作,却没规范受刑人的劳动权益
,我们形同被指派去做私营企业的廉价劳工。”
他感叹,受刑人在监积欠金钱债、人情债、国民年金债,只盼靠作业养活自己。
与我们一同探监的林俊儒补充,这件诉讼不是要政府“普发3,000”给受刑人,是规划与时
俱进,让受刑人能自给自足、有技术性的作业项目。即便花莲地处偏远,若能开发承接洗民
宿床单等作业,收入都比折纸袋高。
但监狱已供给三餐,为何还需另外到合作社买东西?此时接见时间结束,铁卷门缓缓降下,
陈姓受刑人回答:“是因为不要让自己活得那么悲哀 ”话未说完,声音被切断。
“没钱不敢生病”,影响受刑人尊严与健康权
陈男事后来信补充,购买生活必需品外的咖啡、方便面,“是让生活不致关得太悲哀忧郁,不
至于看别人吃喝干瞪眼,自己买东西,不必靠别人给与、拉帮结社,有助正常人际关系”。
事实上,许多受刑人与陈男有相同心情。
不只这件行政诉讼,陈男另以监狱劳动作业单价太低,有违宪疑义为由,于2020年声请释宪
,并在今年3月被宪法法庭受理(言词辩论日期未定)。监所关注小组循宪法法庭的“法庭
之友”制度,在今年端午连假前向全台监所发出2,000多份关于监所劳作金的意见调查表,
收到735名收容人回复。意见书多达16题,几乎每份都写满回馈,还有人加上稿纸继续写。
在监所劳作金意见调查表中,许多受刑人写下作业对复归社会助益有限的共同心声。(摄影
/林彦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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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份调查,有6成收容人每月生活所需为1,000~3,000元,但有82.5%每月劳作金不满80
0元;过半数每天工时8小时、一周5天,最近1个月劳作金不到500元。“劳作金绝对不够用
”、“不敢生病”是许多人的共同心声。为其他收容人打杂换日用品的情形也相当常见,“
对此感到没尊严”。
受刑人买什么?常见项目为沐浴用品、卫生纸、内衣裤,也有饼干、方便面等,且绝大多数都
会购买香菸与电池。监所关注小组理事长陈惠敏说明,监狱允许抽菸,掌上型电视、手持电
风扇则须使用电池,但菸与电池有购买限额,因狱中无法持有金钱,菸与电池即成另类筹码
,交易给需求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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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惠敏坦言,监狱是个饿不死人的地方,但一个人活着,难道只要满足最低需求、维持一口
气就好?一位活得没有尊严、只能循地下法则找生路的受刑人,要如何期待他出狱后顺利更
生?
常为钱与家人生嫌隙,出狱之后如何回家?
劳作金不仅攸关收容人的铁窗生活,更牵动其与家庭亲友、社会复归的连动关系。图为法务
部矫正署台中监狱内的裁缝工场。(摄影/杨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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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自足的劳作金还常成复归阻碍。一名已服刑18年的受刑人在意见书中写道:
“我因为犯错付出代价,但不能因为一人犯错,全家跟着执行,连自给自足的尊严都是奢望
,只能靠家人接济,成为家人的负担,因为负担衍生出问题甚至对立,又如何在回归社会后
回到家人身边?如此循环是一个家庭的悲哀,社会成本的浪费,再犯率居高不下。”
长期协助受刑人家庭的中华民国红心字会心纳家庭服务中心看过无数实例。心纳家庭服务中
心主任李怡颖表示,许多受刑人跟家人的关系原本就不紧密,入监后更显疏离,“通常让他
们与家人产生连结的原因就是钱,而且通常都是负面的。家属已承受够多外界眼光与生活压
力,金钱又让双方裂痕加深,一些家属后来就拒绝联络。”
这时常牵动整个家族,甚至受刑人与下一代的关系。心纳社工刘家豪服务一位60多岁妇人美
珍(化名),她第一段婚姻生下的女儿因毒品案入狱,由她接手照顾孙女。有低收身分的她
,与第二段婚姻生下的子女同住,经济也仰赖子女支应。当孙女在校出状况,女儿又写信回
家要钱,整个家就如压力锅爆炸,吵到不可开交。今年13岁的孙女,从小对母亲的印象就是
“吸毒、只会要钱、不负责任”。直到社工介入,引导母女通信、会面,才开始修复关系。
刘家豪说,家属不见得清楚监所状况,觉得受刑人在监内不是有工作,怎会缺钱?受刑人也
未必能清楚解释劳作金与薪水的不同,即便在家书里写了再多思念与关怀,看在家属眼中,
仍是铺陈要钱的虚情假意。虽然社工说明后家属多能体谅,下次收到家书,看到末尾“请寄
钱”时仍不免有气。他认为,若根源的劳作金政策没有改变,社福团体再怎么努力帮家属减
轻经济负担,依旧治标不治本。
心纳家庭服务中心社工阮雨涵则点出另一个问题:
“家属明白,受刑人的经济再不堪,也不至于在监狱挨饿。他们更担心的是,当受刑人出狱
时缺乏一技之长,也没存款,要怎么生活?”
为穿囚服的国民寻找复归之路
基于监所的场地、戒护、作业环境的限制,即便想为收容人开发更具实用技能、劳作金更优
的作业模式,仍有众多不易突破的限制。(摄影/杨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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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作金议题争议多年,监查院已于2016、2018年两度纠正,《监狱行刑法》在2020年修法,
将受刑人劳作金的分配比例从原本的37%提高到今日的60%。但在劳作金原本就低的情况下,
修法后增加的金额仍是杯水车薪。
虽不乏监所开发劳作金较优的自营作业、与厂商商议提高委托加工的作业单价。但在法规、
受刑人身分与特殊作业环境的限制下,仍面对不少难题。
(延伸阅读:〈首度开放受刑人担任夜间照服员背后,看见监所作业的局限与突破〉)
花莲监狱以案件正在上诉为由婉拒受访,但花监人员在诉讼言词辩论当天所述内容,可见到
监所的为难之处:
“就复归社会、作业层面,每年监所都有新作为、新做法。花莲监狱也推动监外作业,让受
刑人到外面企业跟一般员工从事相同工作,并受《劳基法》最低薪资保障;但执行迄今,新
闻报出杀警案、返家探视、逾假未归、在外工作脱逃等层出不穷,造成社会民众对监所及受
刑人更不谅解,这是我们面对的两难。我们都希望受刑人可以回到社会,但恰也是挫折感最
深的地方。”
“单靠严刑峻罚,无法让收容人回复正常社会功能。对绝大多数人而言,工作是尊严、成就
感与学习进步的来源,对收容人也一样,”民间司改会副执行长李明洳说,多年来总会期待
矫正署在监所作业转型上投注资源、咨询专家、挑战创意。监所固然有难处,却也欠缺“非
改变不可”的驱力。若此案在宪法法庭有好的进展,代表这议题能进入更高层次的讨论与影
响力,促使社会集思广益,为这群脱下囚服前的国民,寻找更有未来的再社会化与复归之路

5.新闻连结:https://www.twreporter.org/a/prison-labor-and-wage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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