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iho5678 (爆爆卡阴车)
2023-11-20 15:34:20法规名称: 国籍法
修正日期: 民国 110 年 12 月 15 日
第 2 条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属中华民国国籍:
一、出生时父或母为中华民国国民。
二、出生于父或母死亡后,其父或母死亡时为中华民国国民。
三、出生于中华民国领域内,父母均无可考,或均无国籍者。
四、归化者。
我知道很多人国中公民课都在睡
阿人家都讲了他们在哪里生孩子
都是美国人 不会有中华民国国籍
你们也听不懂人话
在那边说爱台湾是工作 美国人是生活
干
"就算在台湾生 小孩子也不会有中华民国国籍"
这句话 有这么难以理解吗?
这就算小学6年国语课都在睡
也能看得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