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高雄○○科技大学性别平等业务承办员渎职

楼主: CanonG7X ($17990)   2023-11-19 11:36:46
高雄○○科技大学性别平等业务承办员渎职案
高雄○○○学(以下称高科○)建工校区(前高雄○○科技大学,以下称高应○)性别平
等委员会(以下称性平会)争议案件不一而足。高应○学生事务处(以下称学务处)生活
辅导组(以下称生辅组),自三校合并为高科大后改制入综合业务处生活辅导组,负责性
平行政业务与霸凌行政业务之组员薛○蓉,为本案所欲爆料之对象。
薛氏年约六旬,观其办事不见专业,尚且不谙日常文书处理与基本电脑操作,却经年担任
办公室行政人员,其日常上班时间的所为是否勘向大众交代启人疑窦。又,不具基本法律
常识,却承办涉及法规的两性平等及校园霸凌等相关业务,难当其职,单位遴才标准可疑

该员办事颟顸荒唐,草菅人誉,有情事如下。
男主角时为该校之男同学,于公开之社群网络平台受一女同学(庄女)串联其一闺密(李
女)以捏造之讹言,一搭一唱彼此呼应,辅以难堪之文字攻击,企图陷男于众矢之的,男
同学于是向性平会申请调查。
该案自申请至结案期间谬闻条列于次:
1.男同学制成一本申请调查之详细报告书提出申请,薛氏于学务处办公室竟不明就理
大声质问男同学是不是想报复女同学。(按:若提出申请者为女同学,薛氏有无相同质疑
?)
2.男同学描述案件态样前,薛氏尚未知详情,便斥喝男同学“你有没有在检讨自己!
”。(按:若提出申请者为女同学,有无此待遇?)
3.其后该案受理,校外三位具法律背景之人士到校进行会议,由男方详述事件始末,
会议全程录音记录。会后经过数日,逐字记录产出,男同学接获通知前往学校检视记录内
容,发现错误良多,便指正错误部分的内容。薛氏调出录音档,两人现场听档确认。男同
学已明确一一挑出错误之处并重述与会时口述所用之正确用字,薛氏却仍存疑,执意一再
播放要求确定,一讹处甚至播放十数次之多。男同学于检查全文时不过花费十分钟,待薛
氏比对错字竟花上约两小时,事后尚不以耽误男同学用餐时间与虚耗他人大把时间为意,
还责怪道“你害我加班到七点”。
4.该案受调查对象之两位女方于另场会议进行时(性平会议申请调查人与被申请调查
人分开各进行一次会议),谎称自己非网络上散播谣言之人,并无提出证据以圆己说,尚
于会议上示以委屈之貌,复以泪诉之样态反咬男同学。
5.调查告终,判定犯行非受调查对象(庄女及李女),反对男同学进行处分。
6.结案后男同学又接获薛氏致电,轻声表示“有些法律的问题”之含糊说法要求于指
定时间到校开会,语焉不详,支支吾吾,男同学心中生疑,但仍按时赴会。会议期间薛氏
迳行录音而未事先告知男同学,并有邀请律师在场一事也未于事前提及。此外,尚有时任
学务长、三位教官、男同学所属系所之系主任在场,学务长仅在会议开始的三分钟结束说
话即离去。会议进行中,男同学向律师略提事件始末,而薛氏自始至终,全程以其低沉粗
旷的声音,老妇骂街般的大音量进行会议。
7.薛氏信誓旦旦称说在网络上散布诋毁言论之人不是被调查对象的两名女同学,男同
学问道“妳的证据在哪?”,薛氏大吼“阿就她们说的啊!”,男同学道“法律上被告在
庭上本来就是被允许说谎的!”(按:惟高应○校规明定于性平会说谎者将受惩处)。
8.男同学向律师提及其实在向校方性平会申请调查前,已先行报案并提出毁谤告诉,
男同学言“如果查出来就是她们呢?”,薛氏不改其嘶吼般的大嗓门“那就让法律制裁她
们啊!”(按:那设性平会的意义何在?妳来学校上班要做什么?)
9.男同学依其对台湾诉讼惯例的了解,向律师明言“即便地检署开庭审理,结果也只
会是不起诉处分”;至此薛氏显然听不懂“不起诉”即为一种处分,尚在问“不是不起诉
?什么处分?”
10.薛氏还在状况外,威吓男同学犯校规要被退学(按:但薛氏未曾提及自己若误判
应如何负责、受什么惩处)。
11.会议将了,薛氏祭出一条带羞辱性的法外法,要男同学不得至燕巢校区(时高应
○分为建工、燕巢两校区),并须离该两名女同学七十公尺以上;然男同学在燕巢校区亦
有修课;薛氏再端出一法外法,要男同学到燕巢校区前均须先行通知与会人员。男同学对
于此无理损害学生权益且带侮辱性的自创规定,转向律师提问“请问律师,此私定之要求
违反人身自由,行政命令得否阻却违法?”。观薛○蓉,又是一脸茫然、不懂法律基本用
语之貌,显然不知其义。
12.男同学问“那那两位女同学到建工校区要不要报备?她们在建工校区遇到我时,
她们要不要离我七十公尺以上?”薛氏又是一脸迷惑,“她们干嘛来建工?”(按:社团
的办公室与活动地点悉数位于建工校区,社团成员每周都会到建工校区参与活动的状况已
至少五年之久,薛氏知两名女同学有参加社团,身为学务处职员多年对此学生事务却全然
不知)。
13.薛氏叙事之时,一度擅自加话。例如男同学于燕巢校区上课时,该系馆格局为由
洗手间至教室仅单道可行的唯一动线设计,男同学提及如厕后回教室时于走廊上恰巧撞见
被调查对象其一之李生接获性平会致电通知接受调查时形色激动慌张,还用“死变态”的
下流字眼于手机对话中称呼申请调查的男方。男同学表示听到此语之时,他正从女同学面
前走过去;而此一事于会议上,则被薛氏以“男同学‘故意’从女生前面走过去”迳行扭
曲,同样以其低沉浑厚之声高分贝大吼。
14.男同学至燕巢校区修习所感兴趣之课程,薛氏亦擅自强行解读此系为报复李女而
为。
15.薛氏以上诸举,该名在场之律师都瞪大眼睛看得傻眼,默不作声。
警方侦查终结,被告身分出炉,确为庄姓与李姓二女。事后校方,性平会,抑或薛氏,无
一人曾为此乌龙审判道歉,敢情校长也不知此事。庄女因犯案后不久即毕业,故未因于性
平会上说谎造假之情事受校规惩处。其密友李女虽仍在校,也未因同条校规而受罚。薛○
蓉也未曾因此被调职、被惩处、被停职或被免职,至今依旧在原职续公务,食公禄。依高
科○官方网页所示,生辅组薛○蓉执掌“性平事件业务及调查、霸凌事件业务及调查”,
仅有受理业务之责并无审理事件之权;然而于此案中,该员身居此职既有性别歧视之表现
,又有滥权霸凌学生之行为,并越权凭一己之臆测对事件胡乱解读,干涉审理。高应○校
规定有学生不得对教、职员不礼貌之规定,男同学知此规定,并顾及校规订有性平会上不
得说谎一条,复基于对薛氏行事作风了然于心,于女方犯行发生后待其在网络上的发言量
已足,火速整理线索并于申请调查前先行循法律途径报案提告,随后才向性平会提出调查
申请,要求其于被调查对象之一的庄生毕业前完审此案,最终得以一窥该校性平会劣质行
政之久弊。男同学思及校方上级可能护短或本于家丑不外扬而隐匿之考量,故未于毕业前
向校内评议调解委员会申诉薛氏。
检讨重点:
(1) 2021年政治大学与某校性骚扰两案,已突显性骚扰进入审理阶段后,男性即为绝对
弱势之弊端,前案发生后,网络上有问卷调查此一流弊。
(2) 公立学校招聘与遴选之人员并无专业,能力、素养、态度、品行堪忧,对不适任者
无所惩戒,对受害学子无所补偿,已在职多年竟对日常事务之电脑操作不熟稔,连基本的
打字都不上手,对自己负责法规相关性业务却连基础法律用语也不懂,长年身在学务处而
对学生校内事务活动无所知悉。巨观来看,教育局督学室之设立是否流于形式?公立学校
对员工奖惩办法有无落实?不适任者退场机制之效果何在?
(3) 薛氏年事已高竟不懂事情利害关系,缺乏社会常识,对胡乱审判影响受害者之大毫
无所感。男同学早已因此二女长期暗地大肆布谣所苦,校方不明人士甚至因此阻碍男同学
参与社团活动,复因传言使校内女同学心存疑虑,系所用虚无之理由推托,拒绝提供研究
生所应有之研究室座位配置予该生,对男同学心理之影响,及承受团体眼光之压力全未考
量。
(4) 本案被告身分显见,其实有明迹可循,薛氏年高却愚昧而无逻辑观念,身为老者却
不知义理且不具智慧,思绪偏激,德不配位,行政不中立,应对不得体,行事偏颇颟顸,
不具情绪管理之能力,由两性观念堪忧者承办性平会事务,徒使两性关系紧张,庸政猛于
虎。
(5) 薛氏身为校方组员,经手学生资料众多,学生个资有无保障?是否有限制该员对于
学生资料调阅及使用之条款?
(6) 于会议之进行中,薛氏自始至终在状况外,可见男同学所制数十页之申请调查报告
书,薛氏根本一字未看。
(7) 警方侦查结果出炉,显示犯行由庄女、李女所为,打脸该场性平会上三位“法律专
业人士”的“客观推理”,此事于脸书粉丝专页“靠北高应○”被爆料后,校方立即撤下
官方网站上学务处生辅组包含薛式在内所有职员之照片,徒有回避责任之遮羞行动,而无
惩处、补偿之担当作为。
(8) 无独有偶,于本案之后犹有同校性平会之负面新闻(搜寻关键字“性平”、“高应
○”,有多家报导),在本案之前有未被揭发之雷同事件也不无可能,足见校方对其性平
会内存在拐瓜劣枣的漠视、纵容与无为。
(9) 当前备有之文件:高科○性平事件申请调查时所附之报告、女方于网络诋毁文章之
截图备分、高科○性平会调查结果书、高雄地检署不起诉处分书,可为证据。
(10) 部分证据校方应有保留,惟因其不利校方,恐有难以取得之虞。
(11) 薛氏迄今依旧负责性平业务,于高雄○○○学官方网站上学生事务处就学服务组之
网页可查得。
(12) 期待爆料本案能让教育单位、政府机关对于学校淘汰不适任的劣质员工以保障学子
权益有所作为,检讨学校性平会凭空办案、推理无据的弊端,以及权责人员不必为犯错负
责的陋习,也希望民意代表对当今“选择式性平”的歪象高度重视并有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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