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大女儿5刀了结失智父 小女儿怒告求偿748

楼主: takizawa5566 (本島皇民 滝沢)   2023-10-28 13:00:08
※ 引述《levs (我爱太鲁阁)》之铭言:
: 查询审判书有这句:
: 被告对于被害人重男轻女、不愿花钱栽培自己等事多有不满,亲子关系既亲密又有冲突
: 被告是大女儿
: 小女儿民国83年距今28年前就结婚住屏东了
: 原本是被害人(父亲)跟被告(大女儿)跟大小儿子同住一起照顾父亲
: 但是小儿子108年心肌梗塞过世
: 大儿子109年因车祸变植物人
: 109年之后变成被告(大女儿)跟父亲两人同住
: 同睡一个房间 平常父亲睡床上 大女儿睡地上
: 今年6/6申请长照 但是只有提供居家服务没有能送照护机构
: 而且被害人表示不愿意离家
: 6/10就发生这件事了
: 我觉得政府应该要改善两件事
: 第一件事 废除法律规定子女照护父母的义务
: 如果子女不想养或没能力养就给政府养
: 第二件事 开放安乐死
: 这样子就算被照顾的人不想安乐死 照顾者也可以选择安乐死
: 不该逼子女一定要顾父母
: 尤其双方之间有过节还要顾对方真的很痛苦
: 这篇被告说的是重男轻女 受过什么遭遇不知详情如何
: 如果真的很痛苦 也不该逼人家一定要顾吧
我很认同第一点应该废除
不是说大逆不道,而是许多先进国家根本就没有这种法律,如果台湾希望朝向先进文明的
国家方向走,就应该把这条法律废掉
父母之所以有扶养子女的义务最直接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有选择权,你可以不生小孩啊,没
人拿刀拿枪逼你生,所以生下来自然就有扶养到成年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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