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并询问一下后续
报案过几天之后一间“爱走国际”打电话给台新银行要求核对我的个资,台新银行打电话
向我确认,我说我被诈骗并且已经报警了,台新银行说那它就不再跟我更新后续情况了。
过几天之后帮我报案的朋友又接到 “爱走国际”的电话,他们说爱走国际是第三方公司
,因为听到我被诈骗,因此要寄书面文件给我朋友签名以利后续退款。
这部分是最夸张的,因为我朋友是帮我代为报案的,只有警察局的三联单有他的电话 (桃
园龟山大林派出所),因此爱走国际怎么拿到我朋友电话的只有可能是警政那边给的,但
是警方说没有就是了。
想询问一下,有没有人听过爱走国际这间公司?
要签那个什么退款协议书吗?还是就都等著在法院处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