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LTN
2.记者署名:记者陈政宇/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提升生育自主!立委促开放单身女、女同志适用“人工生殖法”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陈政宇/台北报导〕因应当代社会变迁,以及保障民众人工生殖技术相关权益,洪
申翰、林楚茵、林昶佐、林静仪、陈培瑜、赖品妤等立委3日召开公听会,呼吁国民健康
署尽快提出单身女性和女同志也能适用《人工生殖法》的修法草案,并在一个月内提出修
法相关配套与支持系统建置的书面报告,“别再让更多女性苦苦等待”。
《人工生殖法》自2007年三读通过以来,仅在106年针对主管机关及相关罚则进行微调修
正,至今已有16年未因应社会变迁修正。1948年日内瓦人权宣言称人人有生育子女的基本
人权,并未侷限于“夫妻”才有生育的基本人权。
根据台湾同志家庭权益促进会统计,全台至少有500户同志家庭,养育近800位子女,近三
年来接受咨询盼生养子女者更高达2365人,秘书长黎璿萍感叹,同志前往海外进行人工生
殖的费用将近百万,必须背负庞大经济压力、和生育年龄赛跑,还有女同志配偶因为要还
债,前往柬埔寨进行打工,却没想到遇到诈骗,在恶劣的工作环境下,最后甚至流产。
洪申翰表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工生殖相关的权益,不该只是针对不孕夫妻,而是要考
量更广义的生殖议题,并看到更多人的需求,让想生育的女性可以放心地“在台湾”生养
,而不是让他们到海外进行人工生殖,面对多重的医疗、经济与法律风险。
林楚茵说,现行《人工生殖法》应该修正,才能顾及全部人的生育自主权。联合国日内瓦
人权宣言对生育权的保障,并非侷限夫妻,而是每一位人,但现行法规仅同意夫妻才能接
受人工生殖,却未跟上2019年已施行的同性婚姻制度。
林昶佐提到,大法官748号解释说明很清楚,“以性倾向作为分类标准所为之差别待遇,
应适用较为严格之审查标准”。因此至少在宪法层次上,机关必须说明其限制目的与公益
性的关联,而这经过多年的辩论,显然没有足够的证明显示由同志家庭照顾的小孩较不幸
福。
陈培瑜认为,国家政策除了要让“不愿意生小孩”的人愿意生以外,也必须考虑让“想生
但无法生育”的人得以生儿育女;台湾同志家庭权益保障的拼图,在通过同志可共同收养
小孩的权利后,越拼越完整,《人工生殖法》的修法正是下一个必须努力之处。
赖品妤也说,近年愈来愈多女性冻卵,但后续想使用时,法律却限制必须要异性配偶同意
,凸显现行《人工生殖法》对单身女性及女同志配偶的保障不足,已违反宪法保障的平等
权,亦跟不上时代及国际趋势,是时候加速修法,将身体及生育自主的权利还给台湾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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