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理性中立客观厘清一下
议员贴文
https://i.imgur.com/v9jcVSi.jpeg
公文附图
https://i.imgur.com/PAoABau.jpg
上网查的北市损邻程序
https://i.imgur.com/Ak34PTy.jpeg
公文对照一下
现在程序在这里
https://i.imgur.com/WrNrlHG.jpeg
(此段可跳过 直接看注)
大概提个疑点啦
民众讲8个月前陈情
那为什么在今年6月的时候
才有这个“初步安全鉴定报告书”的出现
是居民相关文件准备太久
还是建商收到市府公文隔“很久”才处理
通常公文给建商要求初步鉴定
上面都有写限N日啦
当然你期限内来不及 大家都能理解
但8个月@@...
(注:抱歉 这边是我没仔细看公文
住户损邻陈情是在6月发函
那厂商出初步安全鉴定的时间看起来很正常
那疑惑的点就改成为什么要拖到6月才跑程序了
通常接到第一次陈情
理论上就会建议民众跑程序才对@@...
那可能是厂商想自己搓结果没搓成功
不过这样看市府的责任又小了点)
再来看一下公文有提到的七八点
https://i.imgur.com/hkvVgt0.jpeg
这个就依法办理啦
议员讲 这张是免死金牌
确实啦 建商自己发给自己的免死金牌
你建筑师都觉得安全
大家也不能假设你不安全啊
最爱讲的尊重专业嘛 对啊@@
除非民众照程序继续找第三方鉴定嘛
阿可能这两个月也发生什么事
没能来得及用出来
法条谁定的? 不重要
反正就刚好在蒋任内发生
出事先干政府 这也很正常
会改吗? 不知道
但这段时间螺丝肯定是松紧一点
但你要说什么
这张公文多邪恶 多包庇 罪魁祸首
借题发挥而已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