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各位安安,买不起房子的鲁蛇安安。
事情是这样子的喇
我怎么没有资格? 我超有资格的好吗
政府设立学校、发放幼稚园执照的时候有评估过交通交送问题吗?
一堆巷弄里面开幼稚园的,然后密集度高
不停红线怎么接?
我先说一个假设,今天上下课一小时的时间内
全部的家长通通找好停车位接小孩
依照国小、幼稚园的密度,方圆十公里可能找不到车位
所以
现在政府也明确告知你了,不影响交通前提下
接送小孩是不会开罚的,很难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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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条第10款规定:“临时停车:指车辆因上、下人、客,装
卸物品,其停止时间未满三分钟,保持立即行驶之状态。”,暨同条例第55条第2项规定
:“汽车驾驶人,临时停车接送未满七岁之儿童、行动不便之人上、下车者,临时停车不
受三分钟之限制。”
另依交通部109年11月13日交路字第1095014465号函释,对于接送未满七岁儿童之
执法认定原则比照既有接送行动不便之人上下车之执法,相关认定如下:
1、仅限于接送期间,不包含等待时间。
2、不得在禁止临时停车(红)线临时停车在禁止停车(黄) 线临时停车才有不受3分钟时间限制。
3、如果在禁止临时停车(红)线临时停车接送上下车,但是没有妨碍其他人、车通行之情形
,则可视个案具体事实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表及处理细则第12条第1项
第5款规定处理;爰如民众因临时停车接送未满七岁之儿童上、下车,其过程中因驾驶人
协助其儿(幼)童,拆缷(解除)幼童用座椅之束缚(定位),亦或穿着衣装、整理学习
文具用品等行为,得不受三分钟之限制,惟前述接送过程期间并不包含等待时间
车辆驾驶人仍需保持立即行驶状态外,且停放之处所仍有其范围与限制,倘遵依前揭
规定办理,则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虞。
所以我停红线接小孩怎么了吗?
^_^ 犯法了吗?
※ 引述《aher2600 (和)》之铭言:
: 你不会让自己家人处于N倍死亡风险的地方,
: 所以你选择红线违停接送小孩上下车,来降低自己家人的死亡风险
: 却造成其它人用路人的死亡风险提高到N倍,
: 你他妈够格出来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