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
2.记者署名:
钱利忠
3.完整新闻标题:
北检:永龄基金会月付高虹安10万 高还诈助理费拿去洗头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钱利忠/台北报导〕新竹市长高虹安于立委任内,被告发涉诈领助理费,台北地检
署认定高领取立委月薪19万元及问政费7万元,永龄基金会还每月支应高10万元协助其立
委职务,高却压榨下属、公私不分,诈领助理费46万30元,拿去支付洗头、卫生棉、双眼
皮贴等私人开销,今依可处7年以上徒刑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2
罪,将高等5人起诉,并建请法院“褫夺公权”;换句话说,高若被褫夺公权,将无法续
任市长。
5名起诉被告包括高虹安、时任高办干部的陈奂宇、“兔姊”黄惠玟、陈昱恺、前公关组
长王郁文等5人。其中,黄惠玟、陈奂宇、陈昱恺等3人自白犯行,态度良好,无获得犯罪
所得,均建请法院减轻其刑。
黄惠玟是依高指示做事,供出犯罪并提供事证,陈奂宇及陈昱恺身为劳工,配合雇主的行
为及决定,建请法院再依刑法第59条酌减其刑,并宣告1年以下徒刑并给予缓刑宣告,以
励自新。
关于高涉诈取助理费的部分,检方查出,黄惠玟依高的指示,自2020年3月起至2020年11
月止,视高聘用助理的异动情形,计算高办助理实际酬金总额,与立法院补助的助理酬金
总额之差额后,将陈奂宇、黄惠玟、王郁文等3名助理的实际月薪7万元、6万2000元、4万
6000元,虚灌每人每月数千元至1万元不等,并不实填写在“立法院立法委员自聘公费助
理遴聘异动表”上,由高在“立法委员栏”签名后,浮报助理费。
起诉书指出,高仅同意核给陈奂宇、黄惠玟、王郁文等3人,每月数千元不等加班费,并
将每人可实领数额,以“奖金”名义告知黄惠玟,由黄先行计算立院编列的每月助理加班
费余额后,再不实填报加班费。
而陈奂宇、黄惠玟、王郁文等3人,明知请领名册申报的加班费不实,除高同意核给的“
奖金”数额外,并非其等可实际领取,仍于请领名册上签名,再由高于立委栏签名,向立
院虚报或浮报助理加班费。
黄惠玟于2020年7月,计算同年6月份的加班费余额后,仍有剩余,高指示黄惠玟告知陈昱
恺,以陈昱恺的名义浮报加班费,超出高所同意核给的加班费“奖金”差额,须缴回供高
自行决定用途及运用,经陈昱恺同意后,黄惠玟即填载陈昱恺的2020年6月、10月、11月
份等3个月份的“申报”字段,不实报请加班费1万3333元、1万7417元、9416元。
高、黄、陈及王等4人,另推派黄惠玟按月向立院虚报或浮报助理加班费,并将浮报款项
如数拨至陈奂宇等人的银行帐户,依黄惠玟扣除因虚报或浮报金额以致助理劳保及健保缴
费增加的金额,计算其等应缴回差额合计65万1842元,再由陈奂宇等人配合领出,交给黄
惠玟或由陈奂宇、王郁文自行保管,以供高作为私用。
黄、陈、黄等3人,实际缴回金额为62万5238元,包括助理费共8万4126元、加班费共54万
1112元,扣除实际用于支付公费或私聘助理薪资、奖金共16万5208元,总计诈得46万30元
。
检方查出,高虹安涉将诈得的助理费,拿去支应餐饮、礼品、花蓝、红包、高铁、出租车
等交通、住宿、油资、装潢费、冰箱、咖啡机、卫生纸等办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甚至
高虹安个人使用的双眼皮贴、卫生棉、洗头、卸妆棉补充包、头痛药、台大医药费、高个
人餐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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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柯文哲:蔡英文没有贪污 可是身边的人都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