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遭资策会“提告背信、诈欺取财”! 高虹

楼主: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3-08-14 11:19:37
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刘昌松、戴若涵/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遭资策会“提告背信、诈欺取财”! 高虹安获不起诉理由曝光
4.完整新闻内文:
新竹市长高虹安先前遭资策会指控,在任职期间跑到美国念书拿学位,并将任职期间参与
的研究成果,拿去登记到民间公司名下,决定提告背信罪,台北地检署14日侦结,给予不
起诉处分。
资策会提告,高虹安2008年7月14日起至2018年5月14日止,在资策会担任副工程师、专案
经理、组长等职,从事技术研究、辅导厂商等工作,竟于2012年至2013年利用到美国辛辛
那提大学洽谈合作研发出差的机会,在该校攻读博士学位,却没有依照规定说明出差行程
变更一事,使得资策会仍支付薪资72万8920元及差旅费72万7904元给她。
资策会亦指控,高虹安与颜均泰等人曾组成团队,在2014年参加资策会举办的创业竞赛获
得优胜,并获颁奖金200万元,之后颜成立科智公司,并与资策会签立“科专研发成果授
权契约”,约定科智公司支付授权金500万元,取得资策会的技术,授权期间为2014年9月
24日至2017年9月23日,且科智公司另与资策会签署合作备忘录,约定双方拟于2014年至
2019年间,签订授权金总计1千5百万元的“科专研发成果授权契约”。
资策会表示,没想到高虹安竟然违反利益冲突回避,在授权契约签立后3年内投资科智公
司40万元,且科智公司事后未能支付前揭备忘录预定的授权金1500万元,导致资策会受有
损害。
另外,资策会指出,高虹安未依资策会同仁会外兼职办法申请在科智公司兼职担任业务处
处长,却于2015年10月14日至18日,以科智公司业务处处长身分出席在新加坡举办的“
2015年度M2M新创公司奖”颁奖典礼时,又向资策会请领差旅费4万4003元。
而科智公司于2016年间,向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申请“行动制造管理和优化平台”之发明专
利,但该发明是使用资策会授权的技术,其衍生的专利权应归属于资策会。但高虹安竟将
自己登记为专利发明人、科智公司为申请人,并经智慧财产局核准科智公司为该发明专利
权人,导致资策会受有损害。因此资策会决定向高虹安提告涉犯刑法第339条第1项诈欺取
财、第342条背信罪嫌。
针对资策会的多项指控,台北地检署14日侦结指出,高虹安赴美出差期间,确实有从事资
策会主管所交办的工作,也有提交出差报告、说明工作结果,资策会内部主管当时也知悉
高虹安在该校出差、就学一事,2012至2014年还给予优、优、特优等考绩评定。
北检表示,高虹安没有因为投资科智公司取得不当利益,且科智公司后来没能依照备忘录
签立总计1千5百万元授权金的授权契约,是因为技术变迁快速,公司资金不足的原因导致
,与高虹安无关。
另外,根据北检调查,高虹安是经过资策会主管指派到资策会间接持股的科智公司进行辅
导,高虹安并没有领取科智公司薪资、报酬,难认有兼职的情况,且高虹安赴新加坡参加
颁奖典礼时,奖杯上也刻有资策会的英文,可以认定参加典礼是替资策会领取奖项,从事
提升资策会声誉的工作,向资策会支领差旅费难认有背信的行为。
北检指出,本案发明的专利,并不是高虹安职务上完成的发明,且专利权人登记为科智公
司,查无确有侵害资策会权利的地方,资策会所要控告的应该是与科智公司间授权契约争
议的民事纠纷,难据此认定高虹安有不法、具有背信的犯行,最后给予高虹安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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