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高雄毒品犯警询时“上铐”竟被视自白无

楼主: nk11208z (小鲁)   2023-08-12 13:40:58
联合
高雄毒品犯警询时“上铐”竟被视自白无效 贩毒获判无罪
记者古和纯
高雄李姓男子日前涉嫌以10包毒咖啡包3500元卖给卢姓少年,触犯毒品危害防制条例,不
过,检警既无李男转交贩售的直接证据,李男侦讯时虽认贩毒,但审判时却矢口否认,并
指出警讯时违法使用手铐,无证据力,加上证人证词前后矛盾有瑕疵,李男为此获判无罪

判决书指出,李男于审判时辩称,在警局跟地检署虽承认在5月23日凌晨透过程男向卢男
贩毒,但被检警逮捕时,早已吃了安眠药,做笔录时意识都不清。
李男律师在法庭上打脸检警,因李男制作笔录时,既无自残、攻击行为,也没有脱逃意图
,根本无须上铐,他主张,李男笔录在违法情况下作成,并无效力。
此外,李男后续接受检察官询问时,距警询笔录仅隔2小时,检察官多以李男是否承认警
询内容为主,封闭式提问,仅能回应是与否,因此,李男律师主张,检询笔录同样不具证
据力。
不过,制作李男笔录的警员表示,从警30多年来,制作警询笔录是日常,只要是现行犯到
案,一律上手铐接受询问,尤其是毒品犯,就怕有无法预期的状况发生,过去就曾发生过
毒品犯毒瘾发作跳楼摔死的悲剧。
“大部分的员警,都是这样做的!”警员表示,过去从没听过合法性疑义。
警员说明,李男当时依毒品重罪现行犯逮捕,为防他脱逃,且当时人力不足,虽李男并未
表现出自残或攻击行为,但在长达1小时笔录过程中,李男并未对“被上手铐”表示意见
,也未因上铐,自由意志受到压抑,警指出,针对不同购毒者,李男会自主表达承认或否
认,是按他的说词制作笔录。
基于遏止侦查人员违法取得证据之排除法则,确保刑事人员遵守法律及维护人性尊严与刑
事诉讼程序正当合法,法院考量,李男所涉犯的毒品罪,并无手铐拘束李男的理由,因此
,警询笔录中被告的自白属“不正方法”,无证据能力,否则无异于鼓励员警以“方便管
理”为由,即可一律对犯罪嫌疑人上铐询问,侵害人性尊严与基本人身自由甚为严重。
由于,卢男一开始指称,当时是自己从住家下楼与李男交易,但之后有改口由程男下楼拿
取毒咖啡包,且两人说词前后矛盾不一,从卢男与李男的通话纪录来看,仅可证明卢男与
李男确实在前一天有过通话,却无法作为李男5月23日凌晨贩毒的证据,法院审酌以上论
述,判定李男无罪。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736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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