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新闻云
2.记者署名:
记者崔子柔/综合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20岁人妻下海陪酒 男客“4体位”性侵挨告!喊:她撩我摸我生殖器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一名20岁人妻小方(化名)在酒店上班,但没有接性交易,去年3月7日她在包厢陪4
名男客喝酒时,遭其中一名陈姓男客在厕所内性侵、内射。小方事后向干部求助,并由丈
夫陪同报警。台北地院一审依强制性交罪判陈男3年8月徒刑。
根据判决书内容,小方指控,陈男尾随她进入厕所,脱掉她的衣服和Nu Bra,摀住她的嘴
巴,并用手摸、嘴亲吻其胸部,再用手指、阴茎插入其阴道,最后内射。
陈男则辩称,是小方在包厢里先要解开他的牛仔裤钮扣,他还说“你再这样我就不好意思
了”,最后小方搭着他说她要去厕所,2人才拉着手一起进去,过程中变换4种姿势,如果
他摀住她的嘴,要如何达成?且原本酒店经纪说给6.6万元就不提告,他答应后,经纪又
说要2、30万元。
小方则在审理时哭诉,陈男跟进厕所后就把门锁上,把她抱上洗手台开始抚摸、亲吻,“
我跟他说我没有在接性交易,陈男不回我,直接把他的裤子、内裤脱掉,还说我很湿”,
最后没戴保险套射精在她阴道内,她则穿好裙子回包厢拿手机,向干部求助,事后由丈夫
陪同报警。
酒店干部、服务生都证称,当时目睹小方情绪激动暴哭,法官则认为,小方如果有意性交
易,应该会先和陈男谈定价格,没必要诬陷陈男性侵,且监视器画面也拍到,小方蹲在包
厢外,由干部搀扶离开。因此一审依强制性交罪,判陈男3年8月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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