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有个共同点就是
“不明白自己的想法哪里不对”
他们有一套自己的想法
可能是研读好几本大部头的书
反复验证累积起来的逻辑
重刑犯
比如翁仁贤
或者
觉得是双亲是已经被鬼附体
已经不是自己的亲人
得赶紧把头剁下来
不然会害死自己
他们甚至是每个人都一样,
按照自己的逻辑做事
可是真正的疯狂应该是
“不能按照”自己的逻辑 做出决定
吧?
比方说有事要赶去台北
结果做的事是买高铁搭去高雄
一般人有一般人的想法与逻辑
但那些被社会认为是疯子的人
也是有想法与逻辑
只是跟一般人的逻辑不一样而已
法官
读法律理论
会学习审判与罪之间的逻辑
重刑犯
有生活经验社会经验
也会得到行动的逻辑
重刑犯觉得我没错
法官也觉得我没错
到底我们为何有司法
有没有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