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记者谢君临/台北报导
易俊宏被控猥亵16名青少年 监委甚表重视展开调查
台南市政府前副发言人易俊宏被控长期藉授课讲师身分,于公部门举办的儿少培力活动中
,性骚扰或猥亵未成年学员,7年总计16名青少年受害。教育部青年署人员疑涉有知情不
报、未依法通报处理、泄密等违失情节。对此,监察委员叶大华、纪惠容甚表重视,已申
请自动调查。
2位监委表示,经查,易俊宏自2016年起长期藉授课讲师身分,于地方政府或教育部青年
署举办的儿少培力活动中,性骚扰或性猥亵未成年儿少学员,案经教育部与台湾少年权益
与福利促进联盟(简称台少盟)一年清查,7年总计有16名青少年受害。
另,卫福部总计受理5名被害人通报或申诉,其中一案已被南市府认证性骚扰成立,另一
案由南投县政府开案协助,就现行清查结果侵害行为属实。叶大华、纪惠容深表关切,申
请自动调查。
2位监委指出,本案是受害儿少及利害关系人经向教育部青年署检举后,仍未获积极处理
,故向监察院陈情。本案揭发后,教育部及南市府组成调查小组清查,教育部就青年署相
关人员涉知情不报、未依法处理等违失情形惩处6名人员在案,南市府则尚无人员惩处,
易俊宏则经南市府考绩会核定申诫2次。
其中,今年初转任新竹市社会局长黄佳婷,遭爆易俊宏数起案件皆发生于其任职于青年署
科长时期,其因接获检举未处理、也未上报,被该署考绩会调查认定申诫1次。
但,2位监委质疑,案关单位于本案调查过程中,是否已厘明相关人员未依性骚扰防治法
、儿少权法责任通报及经检举仍不处理,甚至泄漏检举人个资使其遭到施压等违失情形?
另,权责机关是否依性骚扰防治法提出立即有效的纠正及补救措施,及对行为人究责及裁
罚,实有深究之必要。
此外,2位监委也说,受害者因性骚扰防治法提告时效的限制,导致其出面申诉检举的意
愿不高,台少盟等民间团体主张性骚扰相关法规中时效规定,包含“性骚扰防治法”第13
条、“刑事诉讼法”第237条、“民法”197条,应增订“未成年人但书”,表明当受害者
为未成年人时,时效自成年后起算。
2位监委直言,上述情形均有深入研议了解之必要,因此申请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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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扯..一堆青少年被下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