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新闻云
2.记者署名:
邱晟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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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全员反对“性侵害犯罪者不得参选”提案! 陈玉珍气炸全说了
4.完整新闻内文:
民进党连日爆发数起受害者自诉曾遭性骚事件,外界纷纷吁绿营检讨相关机制。对此,国
民党立委陈玉珍今(7)日受访时表示,针对《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国民党曾提
出加严版本,包括“性侵害犯罪者不得参选”,却遭民进党立委一致反对,她呼吁民众不
要只看民进党的“文青”文宣,而要审视实际作为。
陈玉珍接受媒体人王浅秋主持的节目《千秋万事》专访时表示,如今检验民进党的标准只
有一个关键,就是当案件发生且受害者求助时,主管和党中央如何处理。她指出,在民进
党内部,性骚扰案件频频发生,许多人一直在这个群体中受到压抑。然而,当这些受害者
向上级报告时,上级却为了维护党的形象而压下,“这已经演变成一种结构性的犯罪”。
陈玉珍批评,许多年轻人最初加入民进党,都是抱持着理想和热忱,他们支持民进党所标
榜的进步价值观,因此遭遇到这种事情时,必然感到极挫折。这种情况对他们的人生产生
了重大影响,尤其是他们所信仰的价值观造成了身心创伤。
陈玉珍进一步表示,民进党主席赖清德曾表达不以大局为重的立场,但民进党往往只善于
言辞,却缺乏实际行动。她举例指出,前一阵子《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案中,国民
党提出“性侵害犯罪者不得参选”,却被民进党全员反对,当他们说得很漂亮的时候,要
看他们的实际行为。
根据今国民党团党团大会通过的决议资料,在“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26条”修正动议中
,国民党团新增曾犯刑法第339条之4及性侵害防治犯罪法第2条、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
条例之罪,经有罪判决确定者,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国民党团总召曾铭宗当时曾表示,政院版本基本上国民党团都支持,感谢民进党赞同国民
党团想法,增列曾犯诈欺罪也不得登记参选,但遗憾的是,另一条犯性侵罪也不得参选的
条文,被民进党以人数优势否决不敢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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