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猛男勒死女友竟从无期变15年 高院:因为

楼主: SAgirl (莎莎)   2023-06-06 13:43:35
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记者王宏舜
3.完整新闻标题:
猛男勒死女友竟从无期变15年 高院:因为无期等假释要很久
4.完整新闻内文:
健身教练张育铭不满女友分手,以整理搬家物品为由约女友回到租屋处,趁女友背对他时
勒毙,警方到场时他反锁房门持刀自戕,送医无碍;新北地方法院依杀人罪判张无期徒刑
。张和检方皆上诉,张声称“交往时很爱女友,是出于一时气愤才犯错,真的不是故意的
。”,台湾高等法院今减为15年徒刑。
高院判决理由指出,从张案发前传送给友人的讯息来看,可见对女友仍有不舍之情,且死
者是遭勒毙,四肢无抵抗伤、身上少有抵抗或防御性伤势;扣案西瓜刀刀刃血迹所检出的
也是张的DNA型别,因此“不能以他事发前曾上网买西瓜刀、搜寻刀法”,就认为是预谋
杀人,因此撤销改判。
张育铭承认感受到女友扭动挣扎,但他仍执意杀人。经心理鉴定,他具一般智识水平,正
当工作与社交活动,并非孤立无援,但情绪控制欠佳、容易冲动,将成功与否归咎于外在
环境,缺乏自省能力,对他人高度自我防卫,不擅于面对压力或冲突事件,情绪失控后易
引发暴力行为。
高院认为,张自我约束、服从法治、尊重他人的能力都“低于常人”,有量处较重刑度惩
警必要。
死者对张育铭嘘寒问暖、相当关心,但对于张与他人的冲突、情绪不稳的反应感到害怕,
案发前2个月相当不安。高院认为前女友死亡时才27岁,她的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无端
蒙受家庭破裂悲剧,张的犯行无可弥补。
因死者家属不接受道歉,而张育铭在看守所收容晤谈时声称是“被感情欺骗的一方”,到
了高院审理时改口“我今天犯这样的罪,不宜辩解”,并具状表示“因为冲动犯下杀人案
件,至今仍反省忏悔、后悔一时的过错…虽尚未取得家属谅解,但永远不会放弃”,合议
庭认为还知悔悟。
虽然家属要求判张育铭无期徒刑,但合议庭认为张具有中高度再社会化可能性,而刑法规
定无期徒刑执行逾25年始得假释,实证统计无期徒刑假释执行期间比法律规定多30%,张
现年35岁,在现行法律规定下,若量处无期徒刑,等到假释时能否复归社会,还是个问题
,因此改判15年刑。
本案源于张育铭不满女友去年1月至2月间提分手,先在网站YouTube上搜寻杀人手法,又
向朋友透露杀女友的念头,并将女友约到原本两人同住的租屋处见面,因无法接受分手事
实,趁女友背对他时将她勒毙。张勒死女友后打电话给好友,称要自杀并交代后事,警方
获报赶到场,张将门反锁后持刀自戕,员警及时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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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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