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4 00:03
联合报/记者 游明煌/基隆即时报导
过行人穿越道停让行人仍收罚单 法官:距行人不足3公尺
陈姓男子骑车行经新北市汐止区大同路二段169巷行人穿越道,左转时遇有行人穿越,
被一名女警拦下开不停让行人,收到1200罚单。
陈男不服指控他等行人都过了才走,法官依女警证词,
机车距行人不足3组枕木纹,不符3公尺规定,驳回他的行政诉讼。
基隆地院判决书指出,陈男去年4月13日下午5时34分,
骑型机车行近新北市汐止区大同路二段169巷行人穿越道,左转遇有行人穿越时,
被汐止警分局员警目睹不暂停让行人优先通行开出罚单,监理单位裁处1200元。
陈男主张并没有不暂停让行人优先通行,他在行人穿越道前暂停,
等行人通过后见号志转为黄灯,一侧行人已背对机车离去,
另一侧行人则停止穿越行人穿越道等待下次绿灯,他才骑车前行。
陈男说,不料通行到一半,遭一名女警以百米姿态跑来,当场举发原告,
并要求他在举发单上签名,他已礼让行人,员警仍开单,太不公平,
扣点也让他留下污点,声明原处分撤销。
台北市区监理所指出,机车左转通过行人穿越道时,
双向行人确已行走于路口穿越道上,机车应暂停确保行人优先通过,
但仍迳予通行,违规事实明确。
女警证称,当时马路两旁人潮很多,依当时号志,如陈男停等礼让,
仍可顺利通过,他未与其他车辆一同停等,迳自穿越人行道,
她确认车辆距离行人不及3组枕木纹(不足3公尺),当场拦停举发原告。
法官采信女警证词,认为她受有专业训练,并无诬陷理由,并勘验蒐证影片,
发现两侧行人均通过行人穿越道,当时机车距正通过中的行人不足3公尺时,
机车仍持续左转,显然未让行人优先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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