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黑帮聚集公共场所 最重处3年刑

楼主: hbl420ii (coir)   2023-05-10 15:48:32
1.媒体来源:
LTN
2.记者署名:
吴政峰、邱俊福
3.完整新闻标题:
黑帮聚集公共场所 最重处3年刑
4.完整新闻内文:
明仁会高调春酒惹议 立院修法补漏
竹联帮明仁会等黑帮,三月间陆续举办春酒,行径高调嚣张,因可供警方约制的法令不足
,强势执法不易。为了补漏,立法院上月紧急在“组织犯罪防制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中
新增“明仁会条款”;修正案昨经立法院院会三读通过,条文规定,只要明示或暗示自己
是黑帮,在公共场所聚集三人以上,经警方举牌三次不解散者,最重可判刑三年、并科三
百万元罚金。
组织犯罪防制条例修正 三读通过
警政署对此表示,现行警方对黑道帮派的公开活动,仅能依警察职权行使法进行临检及路
检勤务,没有刑事罚效力,也缺乏强制力,立法后对帮派在公众得出入场所聚集三人以上
,可提供警方具刑事罚效力的执法法源。
鉴于竹联帮明仁会、旭仁会、太阳联盟等接连高调举办春酒,挑衅公权力,立院参酌刑法
第一四九条妨害秩序罪及日本的暴力团员不当行为防止法,修正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第三条

先行政后刑罚 提供警方执法法源
新法采“先行政后刑罚”手段,对于以言语、举动、文字或其他方法,明示或暗示其为犯
罪组织成员或与犯罪组织有关,在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场所聚集三人以上,受该管公务
员(警察)解散命令三次以上而不解散的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三百万元以
下罚金。
而所称犯罪组织不以“现存者为必要”,只要自称黑道、甚至虚构帮派名称,也属“明示
或暗示”。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581995
6.备注:
有政府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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