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司法好笑的地方就在这里。
台湾的行政权有检查及调查,
还有警察机关,属于执法机构。
撇去司法里面恐龙法官的问题,
大部分的司法人员,
还是可以秉持良心办理。
但是那些特别会知法犯法的脏东西,
就会从行政权下手。
检调机构故意查你,
跟故意不查你,
中间的区别就差很大了。
故意查你,故意不查你,
司法只能被动审理,
没有主动的权利。
提起调查跟起诉,是行政的事。
更有甚者,故意用错的法条起诉你,
犯罪就可以争取很多时间空间,
降低犯罪成本。
于是乎有些人怎么犯,
你不一定看到他有罪。
正义会迟来,一定会来,
可能迟到你做古了都还在迟到,
有意义吗?
本来我们期待文官系统,
可以因为是考试科举进入,
至少可以秉持文官良心作业,
不用因为政治、或是工作权的问题,
泯灭良心。
但是政治上的脏东西,
故意吹捧民间企业有多好,
公务人员多肮脏,
恶意要引入所谓的考核淘汰系统。
然后鬼岛就会看到,
即使考试进入文官系统的人,
为了屈从上级指示,
为了工作权不被火掉,
通通只能听从“上级长官”的话,
无论长官的话多么离谱。
你专业的台电员工,
听从王美花的话,
大抵如此。
然后行政配合立法机构上下其手,
民代恶行恶状,
你公务人员就是只能“配合办理”,
还要“扛”责任。
(谢谢乡民)
最近更好笑了,
连中央机关长官,
原本民进党推崇的
“行政中立”及“区分政务和事务职务为二元体系”改革,
全在民进党的方便之下开门。
国之将亡,不是只有妖孽,
而是慢性自杀的蠢材也一堆。
他们会觉得反正4趴仔先死,
死到817还很久的事。
※ 引述《pangene (怕)》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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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高虹安不配合”北检检察长遭调职?蔡清祥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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