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格尔的二大争议似乎分别是:
1. 登山记录是否造假?
2. 是否破坏他人夫妻关系?
夫妻关系的部分,从原告岳启儒丈夫陈坤保在法院的证词来看:
https://i.imgur.com/r0JxK8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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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陈坤保本人在法院的证词是没有发生性行为,
且把“昨晚没防护,记得买药吃喔”中的“药”说成是“胃药”的也是陈姓富商自己。
如果觉得把这句话中的药说成是胃药很不合常理、很像在狡辩的话,
那也是富商在狡辩呀,为什么是检讨曾格尔?
如果因为这句话,就觉得曾格尔有问题,
是不是没有看清楚因果关系、被媒体带风向没自觉呀?
虽然陈坤保昨天又发声明说,曾跟曾格尔发生“亲密接触”,
但是这个“亲密接触”其实是很模糊的说法。
如果富商把“亲密接触”定义为性行为,
那富商在法院“没有发生性行为”的陈述就是伪证。
如果富商把“亲密接触”定义为非性行为的爱昧互动,那曾格尔是否居心不良,
应该要看富商能不能举证曾格尔是在知晓富商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仍主动接近富商吧?
从目前网络上流出的对话记录,我是看不出谁主动。
此外,这件事从交易面来看,曾格尔说得很清楚,她就是单纯想要拉赞助。
她觉得如果爱昧能拉到赞助,那她不惜跟富商爱昧。
可以从对话记录中看到,曾格尔在这个交易里,是很负责的在付出的。
富商这边很明显就是自己也想偷吃。
新闻说富商保养得宜、身强体壮,有钱又有能力,这样的人总不可能是被骗吧?
偷吃就要认清在偷吃,就是自己愿意花钱买桃花。
现在桃花拿到了,钱付到位了吗?照曾格尔的说法是没有收到钱。
钱没付就算了,爱昧过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以后,还反咬曾格尔,这样人品不会太差吗?
看起来就是偷吃被太太抓到,太太一怒之下想报负曾格尔,所以才提告。
不然太太如果只是对自己先生感到失望,大可以直接离婚。
婚又不离,自己老公偷吃不说,只说别人去勾引她老公,
怎么不想想自己老公没有意愿,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呢?
如果路上有女生穿得比较性感,老公看到后受到吸引,也是路人的问题吗?
回到登山记录的部分。不论怎么样,曾格尔都去了山里了。
就算有人说她是被雪巴拖着走的好了,那她也是爬了呀!
登这种高山大家都会请雪巴不是吗?
有说雪巴只能怎么样、不能怎么样吗?
而且用常理去想,雪巴也不是超人,哪有可能全程拖着一个人走……
很多人攻击曾格尔不愿意在台湾登百岳,证明自己的能力。
她自己是说,台湾这种四千公尺以下的山和八千公尺以上的山,是完全不同的。
我是不知道这能不能拿短跑跟长跑来对比,
但是曾格尔不是有邀一些有所质疑的登山好手一起去国外爬八千的山吗?
结果目前没有一位好手愿意,有的甚至还说曾格尔出钱才能一起爬。
这逻辑也太奇葩了吧?
没错曾格尔堀起很快、横空出世,但是要攻击人也要拿得出证据吧?
不然就直接一起爬看看呀,连吃屎哥都敢直面馆长了!
为什么大家都针对曾格尔,跟富商太太是公关公司老板有关系吗?有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