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CNA
2.记者署名:
苏春木
3.完整新闻标题:
男子要钱未果杀母还自称“国父” 二审仍判18年
4.完整新闻内文:
陈姓男子患有精神疾病,去年4月间,他向母亲要钱未果就持刀杀害,被捕时还自称是“
国父”,台中地院一审判处18年徒刑,案经上诉二审后,台中高分院今天维持原判,可上
诉。
依据检方起诉书指出,陈男与母亲同住台中市太平区的社区大楼,陈男因患有精神疾病,
民国102年即出现情绪不稳、暴力、妄想、不识家人等症状,因未能持续就医,病况恶化
,他常将母亲的旧名、现名当作2个不同的人,妄想遭到加害。
去年4月1日,陈男向母亲要钱未果,遂到厨房拿取水果刀,等到晚间,母亲回家在厨房准
备晚餐时,他持刀朝母亲的头、颈、肩、胸、背部等猛刺,母亲负伤逃到餐厅,最后因刀
刀深及器官,大量出血倒地死亡。
陈男犯案后,未将母亲送医并报警,他到厨房洗手以及清洗刀具,在客厅休息到凌晨,洗
完澡后回卧室睡觉。
陈男姊姊发现母亲未上班,惊觉有异,联系社区经理查看后报警,将在卧室的陈男以现行
犯逮补,陈男被捕时还自称是“国父”等身分,检方侦办后依家暴杀人罪嫌起诉。
台中地院一审时,陈男坦承犯行,法官斟酌他的病例、诊断证明、社工个案记录等,陈男
患有精神疾病、病症严重,认定他在犯案时,不知杀害的是母亲,依杀人罪判刑18年,在
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令入相当处所监护5年。
全案经检方上诉,台中高分院二审审理后,今天驳回上诉,维持18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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