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肥肥看到一则新闻 说台湾最近推动国民法官制度后
有律师相应推出收费课程 教人如何当国民法官
https://www.ctwant.com/article/250157
近日网络广告刊出了一段“不懂法律,也不知道如何准备起...掌握法庭审理的眉角”,
引起民众的注意,仔细一看才发现是之前震惊全台捷运杀人案主嫌郑捷的辩护律师黄致豪
,所要开设的“国民法官必修课”,课程收费1799元,有网友就提出质疑,当国民法官前
是不是要先上课?司法院发言人跳出来表示,被选任为国民法官不需要担心不懂法律这件
事。
原来国民法官制度是推出来让人权律师收费教学的捷径呢
是不是还能在教学中顺便灌输给学生台式司法改革废死的理念
好让国民法官判决也趋近于恐龙法官呢?
有没有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