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风传媒
2.记者署名:
李思琪
3.完整新闻标题:
诈骗案年年破万件 第一线检察官叹“打诈”难因这两点
4.完整新闻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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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诈骗事件层出不穷,从人头帐户到个资外泄,每年都有上万件的诈骗案,然而现今的
法律与判决,并不能让受害者得到应有的赔偿,“打诈”只能从根源的预防做起。台北市地
检署检察官姜长志就在节目《POP大国民》中表示,国家应该要针对整个人头文化和要求业
者自行保护好消费的个资,做全面性的战略思考,诈骗才会日渐减少。
主持人黄国昌提到,根据内政部统计,台湾自2018以来,平均每年有约2万多件的诈欺案,
在2022年甚至飙升至2万9000多件;然而,以上仅是内政部所掌握的数据。以全国地检署的
收案数据,光2018年就有高达6万3000多件诈欺案,2021年更是突破10万,诈欺案数来到了1
2万件,占了全部刑事案件中的25%。
身处“打诈”第一线的检察官姜长志表示,自己一个月就会处理到约40件以上的诈欺案,但
大多数的诈欺案都仅限于人头帐户、车手这种小角色,无法抓到幕后真正的诈骗首领。诈骗
组织内分工明确,负责打电话给受害人、联络的部门称为“机房”,而负责管理人头帐户,
掌握金流的称为“水房”,至于常在新闻中看到,负责去到ATM领钱的则是“车手”。
姜长志接着说,问题就在于,这些部门互相没有连结,彼此都不认识,即使在通讯软件上用
的也都是假名,对于检方来讲断点非常多,很难抓到背后操控的人。再加上现今通讯软件发
达,以前用的“监听”等监察手段,如果遇到使用LINE联络的犯罪组织根本毫无用武之地。
姜长志提到,那些被捕的车手通常都会有很多辩解,最常听到说法是“存摺遗失”、“应征
工作时被骗走”、和“民间贷款要求提供帐户”,也有可能会遇到被单方面通知去领钱,或
是诈骗集团利用话术进行第三方诈欺。而有关人头帐户的法律依据是《刑法》第339条,一
般诈欺罪中帮助诈欺罪,但刑度通常不高,判处低于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占所有判有罪的
诈欺案中的43%。
姜长志说,通常法院在定罪“提供人头帐户”的比例是一半一半,且都是以最低的刑度往上
加,因为法院认为,刑事是最后的处罚手段,法官也会担心自己被指责是“重型主义”,而
不会提高刑罚;再加上有许多人权团体与监察院认为,提供人头帐户的人可能有很多不得已
,故刑度上都不会太重,甚至有可能缴交易科罚金就能解决了。
然而,姜长志坦言,如果仅仰赖刑事司法体系,期望达到抑制诈欺犯罪非常难,即使法官真
的加重刑罚,但事件到检察官这步时,诈欺已经发生并且无解了,刑罚判再重也对被害人没
有意义。关键在于如何不要让民众的血汗钱被骗,才是整个国家要思考的战略问题,预防比
事后追惩更重要。
姜长志指出,诈欺案要追回被骗的钱非常困难,重要的是要让全民去预防。政府应要对诈骗
案有两点战略思考。第1是人头文化,人头文化深深刻在台湾人的日常生活中,例如借由转
移房产来避税逃税等,这种文化必须试着更改。而有关人头帐户的部分,法务部最近很积极
推动在《洗钱防制法》里设立人头帐户罪/交付帐户罪,这个就是很重要的立法,只有让大
家不敢把自己的帐户交出去,诈骗才会断掉。立法会形成定锚效应,让大家知道在非正当理
由下不可以交付帐户给其他人,只有慢慢形成一个文化,人头帐户才能被管控,而不是靠刑
法。
姜长志接着指出第2点,个资外泄。近期有很多诈骗案都是因为电商平台被骇客入侵,消费
者的个资外泄。而遇到这种情况时,国家应该要有一些措施强制业者保护好自己消费者的个
资,因为是业者在赚钱,他们就有承担保护消费者个资的责任,另外,虚拟货币与游戏点数
,也是诈骗集团常使用的手段,因为这些平台更加难以让检方掌握资讯,政府应该针对这些
点有全面的战略思考,诈骗案才能被有效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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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有纪录的2022年2万9千件。
以全国地检署的收案数据,光2018年就有高达6万3000多件诈欺案,2021年更是突破10万,
诈欺案数来到了12万件,占了全部刑事案件中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