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违规搭莒光号靠车门摔死 父母求国赔今逆转判赔
2023-04-12 12:12 联合报/ 陈宏睿
彰化县陈姓男子有智能障碍,2019年间逃票搭上莒光号,行经花坛站时,陈因行进间站在
第
四车厢车门附近,因莒光号当时无电动关门系统,车门可人力开启,陈掉落月台身亡,陈
父
母求偿593万元,一审判台铁得赔518万,但二审改判免赔,更一审今宣判,认台铁有责,
赔
偿金降为287万元。
台中高分院今宣判,认定根据铁路法规定,台铁需要证明自己无过失责任,虽然台铁坚称
,
车辆离站时,站务人员都有确认车厢门处于关闭状态,但在案发时的监视器画面,的确呈
现
开启状态,虽然台铁有加装相关警语,但该车门处于人力得开启状态,台铁仍有两成的疏
失
,判台铁需赔陈男父母各138万元、149万元的赔偿。
判决指出,陈姓男子有智能障碍,受有法院的辅助宣告,陈在2019年7月9日晚间7时许,
在
台铁彰化站搭乘521次莒光号南下列车,行经花坛站时,陈拿着行李站在第四车厢的车门
处
,因行进间车门开启,陈摔落花坛站第一月台北侧,因颅内出血,送医不治。
陈男父母认为台铁管理有欠缺,车辆行进时车门不应可任意开启,向台铁请求593万元的
抚
养费与精神慰抚金。
不过台铁抗辩,案发车厢无故障维修纪录,证明无开关松脱、自行开启状况,另外站务人
员
在车辆进出站时,都有检视、确认车厢车门处关闭状态,另外也有在车厢内醒目处,设置
“
危险”、“禁止站、坐车门口”、“车辆行驶中请勿开启车门”等标语,甚至在行驶中、
进
站前后都有广播。
台铁也说,陈男在案发当天是在田中站买田中往二水的复兴号车票,但却是搭507次莒光
号
南下到二水站,同日中午再搭另辆510次莒光号北上至彰化站,陈未出站在站内逗留,当
晚7
时许,再搭案发的莒光号521次列车南下,行经花坛站时,才因站立车厢门附近,跌落轨
道
摔死。
台铁认为,陈男是因任意开启车门不慎摔死,而且违规不依购买车票进出站,案发原因非
员
工或设施过失,台铁无过失。
一审认定,台铁车厢门开启导致陈男掉落是事实,不能依车厢老旧,没有换装电力强制关
闭
车门系统推卸责任,判台铁得赔陈男父母518万元。
上诉台中高分院后,合议庭认为,台铁已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也提供证据证明无过
失
,判台铁免赔。
不过最高院认为,车厢门可以人力开启,台铁能预见,是否有采取相关防范措施,二审没
有
细究,就直接认定台铁无过失,因此发回更一审。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092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