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ICB (曾经拥有)
2023-04-08 04:11:55这个我就对目前司法单位和法官大神,非常不爽了!
我看过很多交通判决的案例
妈的!
就只有单纯用人可以反应时间来判断是否应注意和无法应注意
我记得司法单位和法官大神只是单纯以每个人有一秒多可以即时反应时间,短于一秒就无
法应注意了!
可是这些法官大神和司法单位的人,有没有想到限时车速需要多少时间才能停下来或回避
和多少距离才能停住
我记得时速六十也要好几秒才能即时停住,也要有一定距离才能停住
以上这些司法单位和法官大神都没有纳入考量,只会说应注意和无法应注意,只是说正常
人有一秒多的时间可以反映而已
干你娘勒!
如果对方违规,而我又在限速之内也没违规,干急刹车开车或许铁包人,可能只是车子打
滑,人稍
微轻伤,要是骑车的人,打滑是很要命的知道吗?
要是路上还有小石子或沙子,那么我就要因为那些违规的人,应注意反应时间自己打滑送
命,谁要负责,谁要替我的家人负责??
而且要是更要命的事,我应注意回避违规的车辆,因此打滑导致连贯事故,撞到旁边无辜
的其他人,那么又是应注意的要负责,你他妈觉得公平正义腻?!
希望以后那些垃圾司法单位和恐龙法官,把这个时间也纳入考量甚至路面状况,也考量进
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