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债务是指“数人负同一债务,依其明
示,或依法律规定,对于债权人各负全部
给付责任”的债务。
依照民法272条规定,连带债务的成立必
须有“当事人的明示”或是“法律规定”
。
关于连带债务的效力,可分为“对外效力
”(连带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以及“
对内效力”(连带债务人彼此之间的关系
):
对外效力包含了
债权人选择请求给付的权利
连带债务之债权人,得对于债务人中之一
人,或数人,或其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
全部or一部之给付。连带债务未履行前,
全体债务人仍负连带责任
(法律基础:民法272条)。
例如
甲乙丙共同持木棒砸坏丁的汽车。丁依照
民法185条规定,请求甲乙丙连带赔偿60
万元。
所以,丁可以对甲一人、甲乙两人、甲乙
丙三人请求赔偿;
可以同时请求、也可以先后请求;
可以请求给付60万元全部、也可以只请求
一部分。
法律之所以选择赋予债权人选择的权利,
是因为各个债务人本来就各自负有全部清
偿的责任。
272条规定并非连带债务的“定义”,
而是在各个具体连带责任成立后的法律
“效果”;
该条规定是连带债务成立的最低要求,
并非充分条件,包含连带债务与不真正连
带债务,均符合272条规定的要件(条件)
。
连带债务的特征是,
为了满足债权人的利益,多数债务人负担
全部给付义务,
于债务人中一人or数人为全部给付时,
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随同消灭。
“债务人的全部义务性”及“债权人的一
次权利性”为其特色。
连带债务,目的在担保债权人利益的满足
及债务人责任的合理分担。
多数学者认为,连带债务是数个债务,但
具有同一目的。
所谓同一目的,指的是债权人债权的确保
与满足。
因此债务人中之1人提出全部给付时,全
体债务人之共同目的已达,债之关系随同
消灭。
针对担保债权人利益之满足而言,依照
273条规定。债权人对任何债务人有请求
全部给付之权利,以担保债权人的债权。
如在数人共借一物时,对于贷与人,连带
负责(民法471条);
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合伙财产时,合伙人应
连带负其责任(681条);
数人保证同一债务时,也应连带负责
(748条)。
此等规定,目的在于担保债权人的利益,
以利于债权人行使请求权。
在共同侵权行为,多数加害人可能负担分
割责任,但法律规定成连带赔偿责任
(185条);
在雇用人与受雇人的侵权行为,雇用人替
受雇人的行为负责,法律规定成连带责任
(188条),使被害人对任何加害人具有
请求全部赔偿之权,因此强化被害人的利
益。
此外,基于连带债务的规定,共同侵权行
为人间及雇用人与受雇人间具有求偿权,
以免多数债务成为赌博,有平衡保护债务
人利益,合理分担责任的效果。
依照272条,连带债务的成立,须依当事
人的明示约定或依法律规定。
在侵权责任,依契约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情
形,诚属少数,多数均依法律规定而成立
连带责任。
※ 引述《jasonmoon ()》之铭言:
: 民法188 立法意旨在于当加害人员工没钱付的时候,受雇人连带赔偿可以让受害人不会求
: 偿无门,因为雇主经济上通常具有优势。
: 这是在雇主及被害者家属的权衡下,立法者偏向保护被害者家属的权衡结果,但仍需受雇
: 人的加害行为具有内部关联性。
: 这case的判决,法官认为下药的手段在店内,是被害者信赖员工的饮品导致昏厥,而员工
: 再带至外面杀害,这是一连串具有因果关系的行为,雇主有监督之责任,故判决雇主须连
: 带赔偿,但雇主赔偿后可转向员工求偿。
: ※ 引述《adm123 (Administrator)》之铭言:
: : 妈妈嘴咖啡老板被判赔钱484史上最扯判决啊?
: : 刚无聊刷到以前妈妈嘴案
: : 光是金纸店老板娘明明没看过这老板还硬扯说她看过
: : 然后这老板各种被指说是凶手还被收押等等之类
: : 这些司法上都没判赔他
: : 以上都算了
: : 结果谢依涵杀人,他只是谢依涵“工作场所的老板”,却要赔偿3百多万元给
: : 受害者家属
: : 这不是台湾史上最扯的民事判决吗?= =
: : 按这个判例,而不就任何一个杀人犯在哪上班,那个公司的老板都要准备赔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