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动员学生参战? 被疑藏全动法草案里

楼主: gamania5972 (C'est la vie)   2023-02-27 15:4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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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记者署名:
联合报/ 记者洪哲政/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动员学生参战? 被疑藏全动法草案里
4.完整新闻内文:
https://i.imgur.com/YKRbAnP.png
图为高中职学生参与实弹射击训练画面。图/南投县校外会提供
国防部预告“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修正草案,在第九条下昭告新增“讯息传播动员”等
多项新动员对象,并包括“教育动员准备方案”,修法意旨基本上是爱国宣传等精神动员
教育,但草案第十六条同时保留有“对学校青年动员服勤、战时致受伤或身心障碍”的相
关安置条款,被质疑“隐藏”战时动员未役学生参战措施。
“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修正草案第九条的动员项目,较原法条新增教育、讯息传播、金
融外汇、资通讯动员整备方案与行政院所指定动员机关等。其中“校园教育动员”方案,
在现行全动法称为“精神动员”方案,修法意旨则称“结合学校教育,增进国防知识,坚
定参与防卫国家安全之意识”。
现行“精神动员”方案,明定由教育部主管,但修正草案则模糊地规定:动员准备方案,
由行政院依动员准备方案性质指定所属机关或单位为主管机关;理由则是:为避免因政府
组织改造及机关业务调整而频繁修法。
现行全动法第十五条已规定有“对学校青年动员服勤、战时致受伤或身心障碍”的安置条
款。修正草案将该条移至第十六条,并明定民防工作与军事勤务相关者,动员准备阶段由
内政部会同国防部督导执行,让外界质疑军方有动员学校未役青年参战的“意图”;按法
规研判,可能是从事民防或军事勤务。在野党人士认为,针对所谓“青年动员”的内涵,
应对外清楚说明。
此外,草案也新增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动员实施时期,对各级政府已开始征购、征用
、配给、配售之动员物资或固定设施,哄抬价格或无正当理由囤积而不应市销售者,处一
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五百万元以下罚金;未遂犯也处罚。
另外,第六十一条则规定,动员实施时期,散播有关动员、征购、征用之谣言或不实讯息
,足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下罚金;以
广播电视、电子通讯、互联网或其他传播工具犯前项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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