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国防部预告修“全民防卫动员法”战时管制

楼主: HTC92 (中国台湾人的骄傲-92共识)   2023-02-26 18:12:40
1.媒体来源:
中时新闻网
2.记者署名:
邱新博
3.完整新闻标题:
国防部预告修“全民防卫动员法”战时管制媒体
4.完整新闻内文:
两岸情势紧张,国防部21日预告修正“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并更名为“全民防卫动员法
”,法案新增,未来在因应战争由总统发布全国动员令后,对“新闻从业人员实施必要管制
”;另哄抬物价或是无正当理由囤积物资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500万元
以下罚金。
国防部说明指出,为达成“动员准备阶段”及“动员实施阶段”任务目的,增订动员实施阶
段组织与权责及任务、动员实施阶段征购、征用及罚则等规定,并因应新增动员事项需求及
保持各部会动员分工任务弹性,适时调整动员所需方案。
草案新增动员实施阶段,总统为决定国家安全有关国防大政方针,或为因应国防重大紧急情
势,得依宪法为必要处置,并为因应国防需要发布紧急命令,规定动员事项,实施全国动员
或局部动员。
而在动员实施阶段,草案第33条新增,讯息传播动员实施计画主管机关为维护军事安全及战
事遂行,应对出版事业、广播电视事业、互联网平台与应用服务提供者及新闻从业人员实
施必要管制。各级政府机关得依指挥官之指示,优先使用传播媒体与通讯设备,报导战争情
势及紧急应变相关资讯。
草案第60条增订,动员实施时期,对各级政府已开始征购、征用、配给、配售的动员物资或
固定设施,哄抬价格或无正当理由囤积而不应市销售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
科500万元以下罚金,未遂犯罚之;若是员工犯有上述罪刑,企业连带也要科以500万元以下
罚金。
此外,动员实施时期受征用之人员或受征用物资的操作人员,无故未依时向指定地点报到;
或是不配合提供征购、征用物资或固定设施的必要资讯、文件,以及未经许可破坏、变更其
状态者,均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处以700万元以下罚金,若是企业员工执行业务犯有
上述之罪,企业也要连带科以700万元以下罚金。
草案第61条新增,针对动员时期不实讯息影响国安与社会安定,草案增订动员实施时期,散
播有关动员、征购、征用之谣言或不实讯息,足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100万元以下罚金。以广播电视、电子通讯、互联网或其他传播工具散播上述
不实讯息,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226001480-260407?chdtv
6.备注:
请八卦网民们勿违法 否则把你抓起来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