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调解是什么烂制度啊,是不是想搓汤圆??

楼主: sorrows (苗栗小五郎)   2023-02-24 23:16:53
※ 引述《freeclouds (创造自己新的人生)》之铭言:
: 调解本来就是搓汤圆
: 以前刚出社会的时候 当产险的理赔员 常要跑客户的乡镇市调解委员会 参与开会
: 基本上 委员只会问两个问题 问肇事者 能赔多少 问被害人 要拿多少
: 然后 两者的答案除以二 当成调解方案
: 我拿法院的对责任分配见解 跟 主张对方索赔资料不全 告诉委员
: 就被委员呛过 要谈法律 你们就进法院诉讼去谈啦 这里不是谈法律的地方
思考上很容易把一群人中素质较低的几个 ,或是素质最低的一个,当成这群人的平均标准
当然也是有拿着初判表或鉴定书分析责任比,一张一张算钱的调解委员,
只是比较少遇到而已
乡镇市调解委员选任上的问题
主要还是在行政首长把调解委员当成给予名位的一部分,当成酬庸的一部分
调解委员的选任前提,不在法律素养或理性程度,
而在该人选跟我熟不熟,或跟我的长官熟不熟,有没有挺我
这也造成了很多调解委员误解了自己的权限
误以为用什么“霸气”或“江湖气”就可以当鲁仲连
导致当事人常常把调解委员当成不讲理
: 之后我基本上就把跑调解委员会当成一个过场而已
: 法院的调解就至少没像乡镇市调解委员会的委员那么粗暴
: 讲法律 判决先例 跟 谈证据 至少委员还会参考一下就是了
: 不过如果双方没先谈过 已经有初步共识的话 还是过场而已
虽然乡镇市调解委员的选任几乎是凭借全然的人脉
但乡镇市调解委员也可以反映当地普通人民的一般法律水准
因为会被选进来的也不会是智障或流氓,是要查前科和送法院遴选的
你可以把这些调解委员的意见,当成一种“国民法官”或陪审团差不多的样子
在法院,法官看过证据后通常心意已决,法庭上的攻防经常流于形式
所以比起在法院由法官主导全部程序进行
调解委员会是在台湾少数能进行实质“言词辩论”的场域
因为调解终究是要双方心甘情愿的签名才能成立
调解会上的攻防是真的可以形成实体
当然我的论点太理想化了
对当事人来说,当事人想的都是如何维护自己完整的权利
劝说让步只不过是在逼我忍气吞声
将来上法院,法院判我输就是司法不公
如果懂得利用调解会检查双方单据,赔偿就是在算单据
钱算出来,如果对方不接受,再上法院
如果愿意签名接受,不用上法院,就真的省事了
调解的目的,不在说服调解委员,而在说服对方,这些条件是合理的
另外是乡镇市调解和法院调解的差异
有些调解委员其实两边跑,
个人猜测,会让人觉得乡镇市调解比较粗暴的原因
可能之一,是在法院调解不成可以声请“即为诉讼之辩论”(民事诉讼法§419)
毕竟在离法律比较近的地方,讲法条真的比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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