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北部某园区的时候 认识一个职业学校生
其实他人也不错啦 看起来乖乖的
唯独...缺少社会常识
有一天跑去网络上留言 回一位暱称女网友 说可以提供援助
他说本来也是本着良善而已...
结果隔了不到3个月后
有一天....
他就被鸽子约谈了
(据他描述 理由是触犯儿少法xxx什么之类的...)
经过近几年思索...我突然想到 :
所以有了儿少法这一条? 女生想做个体户的...不就都不能上网络了?
所以这条法不就等于 女生如果想切入这航 不就只能找车伕?
找仲介? 被抽? ... 还不能自己找客户???
这样一来...是不是等于放大市场给黑道赚呀?
ptt在国外打工渡假的网友那么多? 请问国外也有类似台湾这样的儿少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