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班班有冷气”索15%回扣 桃议员刘胜全8

楼主: ga652206 (Sing)   2023-01-21 00:00:49
※ 引述《HTC92 (中国台湾人的骄傲-92共识)》之铭言:
: “班班有冷气”索15%回扣 桃议员刘胜全800万交保可在家过年
: 桃园市民进党籍市议员刘胜全,涉嫌以议员配合款,采购芦竹区某国小冷气设备,透过特定
: 规格进行绑标,让特定厂商得标后收取回扣,日前桃园地院裁定800万元交保,检方抗告高
: 等法院审理后,19日发回桃园地院更裁,今(20日)桃园地院认为无羁押必要,同样裁定800
: 万具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
: 三、 本案声请人认被告涉犯之犯罪事实及罪名,为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3款对于职务
: 上之行为收受贿赂罪嫌,此部分已据被告刘胜全坦认在卷。至其他同案被告于教育局同意以
: 500万元之经费补助与国小后所为各举,甚或教育局人员是否有图利违法弊端,卷内并无任
: 何积极事证足认被告有何知情甚且同意之情。
不知情^^
: 四、 本案并无任何积极证据显示由教育局人员持有保管中之“补助款申请书”之灭失,与
: 被告刘胜全有何关联,自无从据此认被告有何湮灭证据之虞。另被告刘胜全系于109年间取
: 得75万元款项,依其供述该笔款项业于长年日常生活中花用殆尽,亦难认系基于湮灭证据之
: 图为之。
花光了,但是我还是可以马上拿出八百万交保
恩???
: 五、 本案被告刘胜全涉犯为最轻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以其刑责之重,并审酌一般
: 人面对重刑趋吉避凶之人性,兼衡被告之资力及能力,当有相当理由足认被告有逃亡之虞,
: 惟此逃亡之虞得以相当之具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之手段予以防免,即无羁押之必要
: ,爰依刑事诉讼法第101条之2规定,准予被告以新台币800万元具保后免予羁押并限制住居
: 、限制出境及出海。
记得每天去警察局签到
一定不会有忘记的吧?
庆富案表示
警察17天忘记翻阅签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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