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恩恩案 庄人祥监院约询谎称:1922曾向妈

楼主: Wojnarowski (@WojVerticalNBA)   2023-01-12 16:50:06
1.媒体来源:
新头壳
2.记者署名:
林朝亿
3.完整新闻标题:
恩恩案 庄人祥监院约询谎称:1922曾向妈妈说“危急时得自行就医”
4.完整新闻内文:
2岁幼童恩恩确诊、昏迷、延宕就医,最后不治,引发社会关注。监察院调查发现,疾管
署副署长庄人祥去年监院约询时曾称,“1922客服人员于恩恩家属进线请求协助时,曾向
家属说明情况危急得自行就医”。但监院比对卫福部提供的1922电话译文发现,1922客服
人员请家属持续拨打119或联系卫生单位,并请家属向消防单位说明情况危急,请消防队
立即出车,并未向家属提及“情况危急得自行就医”。
去年4月14日新北市中和区2岁幼童恩恩确诊发烧、意识昏迷,家属拨打1922防疫专线及11
9,却延宕81分钟才送医,恩恩也于19日病逝。监察院卫环委员会12月审查通过纠正卫福
部及新北市政府,但并没提出弹劾。监委赵永清、叶大华、苏丽琼并于日在监察院举行“
恩恩罹患新冠肺炎紧急送医案”记者会。
相关调查报告日前上网。其中,针对1922防疫专线,监院指出,民众拨打1922防疫专线,
旨在获得主管机关的有效协助,1922防疫专线对于危急案件,理应发挥“提供正确紧急就
医资讯”及“协助及时通报并联系处理”之效能。
其中对于“紧急时能否自行就医”,卫福部官员于监院111年8月24日询问时表示:“居家
隔离书”已明定“紧急避难外出”不予处罚,并未完全禁止民众自行前往就医,并于监院
约询会后补充说明表示:“‘感染管制措施’之性质为行政指导文件,并非法规命令或行
政规则”等语。
但监院认为,疾管署依据中央疫情指挥中心决议事项订定之“感染管制措施”,主要虽系
供各级主管机关及医事机构遵循之指引;该部制定“居家隔离通知书”范本内之“应遵守
事项”,并明定违反者将遭受刑事处罚(依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
第13条,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金),“居家隔离
通知书”对居家隔离者系属行政处分,“禁止自行前往就医”之就医管制措施,既已列入
应遵守事项,且订有罚则,居家隔离者已生法律上之规制力。
监院也指出,疾管署副署长庄人祥于监院去年8月24日询问时表示:“紧急避难外出不罚
,1922客服人员于恩恩家属进线请求协助时,曾向家属说明情况危急得自行就医”等语。
不过,监院比对卫福部提供恩恩家属进线1922的录音译文,经查恩恩家属于案发当日17时
42分及18时9分两度拨打中央1922防疫专线。第1通进线表示难以联系中和区卫生所,第2
通进线说明家属拨打新北市消防局119,119执勤员向家属表示需待联系卫生单位始能出车
,家属担心小孩生命危急等语。
1922客服人员请家属持续拨打119或联系卫生单位,并请家属向消防单位说明情况危急,
请消防队立即出车,并未向家属提及“情况危急得自行就医”。
另查恩恩家属于当日17时42分第1次进线,客服中心时隔2个半小时,于20时44分始将通报
资料登录于系统,于20时51分电邮通知疾管署区域管理中心,并于20时56分与新北市卫生
局电话联系,这时恩恩已在双和医院救治。
监院批评,1922防疫专线面对恩恩家属紧急却联系无门之送医请求,未能明确及时传递卫
福部所称“紧急避难外出不罚”、“情况危急得自行就医”之讯息,也未发挥协助联系机
关处理之实效。
监院表示,卫福部于监院询问时所提书面说明虽称:“当时疫情升温,1922防疫专线进线
业务量大,作业不及”等语,但如何使“危急案件”可以透过1922防疫专线,“得知正确
紧急就医讯息”、“及时协助通报及联系处理”,本为中央主管机关之职责义务,疾管署
并未律定危急案件之通报处理时效并确保提供有效及时联系处理管道,难卸委办机关之责
,卫福部亦难辞督导不周之责。
对此,卫福部于监院询问时检讨表示,已精进作业流程,律定紧急就医需求案件之登录作
业时间以10分钟为原则。
监院表示,虽据卫福部表示,当时1922业务量大作业不及,惟如何使“危急案件”可以透
过1922防疫专线“得知正确紧急就医讯息”、“及时协助通报及联系处理”,本为主管机
关之职责义务,疾管署并未律定危急案件之通报处理时效并确保提供有效及时联系处理管
道,难卸委办机关之责,卫福部难辞督导不周之咎,应该督促所属确实检讨改善。
5.完整新闻连结: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3-01-12/852980
6.备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