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健保署3人被控查泄个资13年 疑涉国家情报

楼主: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3-01-10 08:27:14
1.媒体来源:
自由
2.记者署名:
钱利忠
3.完整新闻标题:
健保署3人被控查泄个资13年 疑涉国家情报工作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钱利忠/台北报导〕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惊传有“内鬼”外泄民众个资!已退休的健保署前主秘叶逢明、在职的健保署承保组科长谢玉莲、承保组职员李仁辉等3人,被健保署内部职员检举,涉嫌从内部系统偷查民众的健保个资;台北地检署指挥调查局新北市调查处兵分5路搜索健保署及3被告住处,原依可处3年以下徒刑之刑法泄漏或交付国防以外机密罪侦办;不过,谢女于今凌晨4时许讯后,被改依违反“国家情报工作法”谕令10万元交保,案情急速升温。
据了解,谢女被检调查出,她偷查的健保个资被害人中,疑似包含了警察、调查官、移民署官员等可能涉及国家情报工作法所规范的“情报机关人员”,因而涉及“刺探或收集”国家情报资讯等罪嫌,不过尚缺乏泄漏或交付给包括中国在内等敌对势力的事证,暂时仅止于“偷查”,才谕令她10万元交保。
此法保护的对象包括,国家安全局、国防部军事情报局、国防部电讯发展室、国防部军事安全总队;以及主管有关国家情报事项范围内而被视同情报机关的海巡署、国防部政治作战局、参谋本部资通电军指挥部、宪兵指挥部、警政署、移民署及调查局等机关人员。
根据国家情报工作法第8条第1项规定,“涉及情报来源、管道或组织及有关情报人员与情报协助人员身分、行动或通讯安全管制之资讯,不得泄漏、交付、刺探、收集、毁弃、损坏或隐匿”;违者可依涉犯情节轻重,而有不同刑度的处罚。
违法“泄漏或交付”上述国家情报资讯,可处“7年以上”徒刑;若仅止于“偷查健保个资”,则属于“刺探或收集”该情报资讯,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如是因“过失”而涉犯上述情节,则可处1年以上、3年以下徒刑,得并科100万元以下罚金。
至于已退休的叶男,以及仍在职的李男,两男分别于今天凌晨0时至4时许结束复讯,因检方仍有疑点待查,讯后暂将两男“无保请回”。面对媒体追问“有没有话说?”、“有没有外泄个资”等问题,两男均未受访,不过表情凝重、未发一语。
叶逢明毕业于国立台湾大学资讯管理学研究所,其硕士论文题目为“健保资讯对医院营运策略影响之研究”,锁定健保资讯对医院营运策略影响等面向进行研究,后来在健保署任内经历承保组长、主秘等要职,未料却因涉外流个资而在退休后惹上官司。
根据健保署提供给检调的资讯,自2009年开始至2022年,曾任健保署承保组长、主秘的叶男,以及李、谢等2名基层公务员,多次涉滥用职务权限登入内部系统,偷查民众的健保个资,犯行长达13年。检调获报,遭泄个资以“整套”形式外流,而非单笔计算,因此笔数庞大,短时间难以估算,不排除有部分个资外流征信业者,积极调查中。
健保署表示,检调搜索及约谈是为调查本署人员利用权限查询资讯系统资料涉及泄密案,全案尚待厘清,本署尊重并配合司法调查,如有同仁涉不法案件将毋枉毋纵、依法处理。为保障民众个资及隐私权益,本署在蒐集、处理、利用、销毁资料时,均以最高标准审视个资保护之要求,要求承办同仁应谨慎自律,严守相关法令,亦将持续强化内部查核等防制作为,防杜资料遭非法使用或泄密等不法事件发生。
究竟被偷查的个资被害人中,有无包含国家元首、政府或军事及情报机关“要员”,以及个资有无流向中国等境外势力的可能?检调目前尚无相关讯息,被约谈的3被告也没有涉及相关案由,不过检调仍将持续厘清,确保牵涉国安等敏感个资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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