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黄良杰
3.完整新闻标题:
女大生发文“被老师性骚”提醒同学 被点名教授提告求偿全输
4.完整新闻内文:
高雄某科大专任教授被一名女大生在“Dcard”,以“被老师性骚扰”发文,描述被骚扰
经过纾发心情,并提醒其他女生多注意防范,2名同班学生见文后留言,直接点名该系所
教授名字及任职科系,教授愤向女大生等3人告妨害名誉,检方认为3名同学发文、留言,
并未造成教授名誉受损,予以不起诉,教授不服声请再议,被高雄高分检驳回确定。
该名教授告3名学生妨害名誉败诉,心有不甘,再提民事求偿共60万元精神损失,高雄地
院审理后,再判教授败诉,表示经学校调查结果,认为教授教学方式造成学生不愉快,被
告并无侵权,判3人免赔。
判决书指出,被告女人生于前年2月底,认为遭教授性骚扰通报校方,她见申诉无下文,
隔月在Dcard平台,以“被老师性骚扰”为名发文,询问有没有和她一样在学校被老师性
骚扰过的同学,她发言表示深受其扰,每天上学都要担心遇到那个恶心的男老师,并抱怨
投诉校方没有用,提醒各位女生多多注意。
有同学见女大生发文后,在下方留言“姓O吗”、“是某某系的OOO吗”,因直接点名系所
教授名字及任职科系,该名教授发现此则贴文后,对女大生及2名留言同学提告妨害名誉
,检方认为3名学生发文和留言,内容可受公评,并未造成教授名誉受损,予以不起诉处
分,教授声请再议,被高雄高分检驳回确定。
法官调查发现,被教授提告的其中2名学生,曾向校方申诉遭教授性骚,性平会虽确认不
构成性骚扰,但认定其教学方式恐有使部分学生有不舒服感受,提醒教授应针对教学方式
调整,况且,女大生寄电邮给校方,表达对教务处回复的不满,将另循申诉途径救济,并
未要求校方转寄给教授,并无侵权、诽谤之意。
因教授确曾被女学生申诉性骚,已具备“不受欢迎”或“导致相当负面影响”等要件,对
于学生以自身经验为基础,在Dcard贴文与留言,具有高度公益性及急迫性,就算未必与
校方认定相同,属于阻却违法作为,判3名大学生免赔,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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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传道授业解惑 别搞自以为是的教学方式
该教就教 该当就当 免得惹祸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