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旅外民众被追讨健保费 判定违宪

楼主: kim (@@@@@@@)   2022-12-23 19: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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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联合
2.记者署名:林孟洁 2022-12-23 15:54
3.完整新闻标题:旅外民众被追讨保险费 “健保停复保”规定没法律授权判定违宪
4.完整新闻内文:
李姓女子20年前停保全民健康保险后,长期在国外定居,期间多次短暂回台探亲,被卫生
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追讨保险费,她不服提行政诉讼确定败诉,认为全民健康保险施行
细则第37、39条关于停保、复保规定有违宪之虞,声请释宪;宪法法庭今判决违宪,相关
条文至迟2年后失效。
全民健康保险法施行细则第37条第1项第2款规定,“预定出国六个月以上者。但曾办理出
国停保,于返国复保后应届满三个月,始得再次办理停保”;第39条第1项第2款规定,“
预定出国六个月以上者,应自返国之日复保。但出国期间未满六个月即提前返国者,应自
返国之日注销停保,并补缴保险费。”
李女声请释宪指出,她2002年2月1日出国前办理健保停保,长期居留在国外,每年春节期
间回台陪伴父亲,假期结束就出境,属于短期停留,期间也没有办理复保,健保署查询入
出境资料,2015年、2019年要求她补缴健保费,她认为健保施行细则相关规定,没有考量
到她这种长期住在国外、回台不是为了就医的状况,却一律要求返台即得复保,复保后满
3个月才能再次停保,过度限制她的财产权,也非最小侵害手段。
宪法法庭认为,施行细则规定没有法律明确授权,就迳行规范健保停保及复保等重要权利
义务事项,违反法律保留原则,相关条文至迟自判决公告后2年失效,但施行细则就停、
复保设定的要件,没有牴触比例原则,也没有违背财产权、平等权及管理自身健康风险的
自主决定权。
宪法法庭判决指出,全民健保是否应继续维持停、复保制度及内涵如何,立法者在不违反
健保强制纳保、社会风险分担公平性的前提下,基于政策通盘考量,享有一定形成空间,
但规范形式与具体内容,仍应符合法律保留原则及宪法保障人民基本权利意的之要求。
宪法法庭根据国家发展委员会、教育部统计,2020、2021年国人因工作或留学旅居国外的
人数约有56万1307人,而从健保署统计资料,自2015年至2019年短期停、复保人数逐年成
长,平均每年有8.4万人短期停、复保,其中有5.7万人有就医纪录,约67.62%,医疗点数
约花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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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14/6860433
6.备注:
当年这个是我上公共平台提的。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4b8696ee-2189-417a-bbfc-89b969abe824
虽然我是没有写太复杂的法律条文修改建议,
不过我本意并不像是强制要求所有人都纳保,
我的想法是,你如果要长期出国,
就不要哪天生病了才回来台湾享用健保。
但是你如果决定直接在国外寿终正寝,
没有要回来台湾使用任何医疗资源,
那我也不觉得需要你强制缴保费。
不知道这个case是发生什么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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