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林为洲提修法:抄袭确定学位被撤销 终身

楼主: leejitsong (洋葱)   2022-12-21 17:26:57
这样真的多了,到时还要讨论犯什么刑事可以参选、什么刑事不能参选吗?
干脆只要增列:凡刑事民事经判决确定者,学位因论文抄袭经撤销的,应列入选举公报中
,这样不就好了,让选民自行决定这样的人适不适合当选。
列出来会不会比该候选人的的政见还要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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