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逃国外14年躲过兵役 他37岁除役才返台!

楼主: losel   2022-12-21 14:00:14
媒体来源:壹苹新闻网
记者署名:田兆纬
完整新闻标题:逃国外14年躲过兵役 他37岁除役才返台!下场出炉
完整新闻内文:
2022/12/21 13:16【记者田兆纬/南投报导】
户籍在南投草屯的男子2008年出国唸书后,为逃兵役就未再回到国内,经地方公所发现、
多次催告仍未回国服役,因此遭南投县政府函送法办,而男子终于今年回到台湾,但已
37岁达除役年龄,不过,南投法院仍认为男子触犯《妨害兵役治罪条例》,判处5月有期
徒刑。
判决书指出,被告37岁的李姓男子,为了躲避当兵从23岁就出国唸书,草屯镇公所于2017
年时发现,李男至今未服兵役,因此向李男的户籍地寄发兵役通知书,并确实通知到他的
父母,但李男却意图躲兵役,迟未返国。
南投县政府认定,草屯公所已完成催告作业,因此不再给予李男机会,将所有资料汇整后
,移请南投地检署侦办。检方认定,李男违反《妨害兵役治罪条例》第3条7项规定,出境
后届期未归,经催告仍未返国,导致未能接受征兵处理,因此对李男发布通缉。
李男躲了14年,终于在今年回到台湾,因为遭到通缉在案,因此在机场就向警方表达投案
之意。检方认为,男子所为故意逃兵,虽然已经超过当兵年龄,仍将李男提起公诉。李男
面临最高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审判时法官认为,被告李男明知服兵役是国民男子应尽的义务,却届期滞留国外不归,经
兵役行政单位催告仍置之不理,妨害国家对于兵役事务之管理,破坏国家对于征兵制度执
行之公平性,更损及我国潜在国防动员兵力。
考量李男犯后坦承不讳,并表示自己一时失虑才会误触法律,尚有悔意。因此给予上述徒
刑,缓刑2年,但须向公库支付15万元、可上诉。根据《兵役法》第3条规定,年满37岁的
李男,已达除役年龄,因此李男已逃兵成功。
完整新闻连结:
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21221/37472512D47C2B2175FB84E0EE3AF6A7
备注:
14年在国外应该都有居留权或入籍了吧。
在没废双重国籍之前,如果有人跟你说台湾的未来由台湾人决定,他就是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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