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蔡旻妤
台东县某校曹姓校长某日晚间在校园内遇到女老师,竟趁女师向打他招呼来不及反应时,
对她腰际又摸又捏,事后辩称“患有扳机指与隧道症候群,可能有碰到,只是不知道”,
女师愤而提告。台东地院认定曹男狡辩,依性骚扰防治法判曹男6月,可易科罚金,可上
诉。
判决书指出, 2019年11月16日晚间8点,女老师在警卫室旁的厕所刚走出来,看见曹男走
进校园,便主动问好“校长好,我是某某”,曹男突然趁她不及抗拒,强行大力用手触摸
她右边腰部数下,当下她受到剧烈惊吓,感觉到身体严重被侵犯、被意图性骚扰,身体僵
直,难以立即反应抗拒。
曹男触摸女师腰部后,竟笑脸愉悦地向女师表示“我刚看完戏剧表演”,随即快步离开,
佯装没事的样子;校长也在当天晚间9点17分校长传讯息,“某女老师,校园偶遇,感恩
辛苦。夜深,注意安全。后学出门散散步。晚安。”
女师当晚11点32分以讯息回复曹男“您好,刚在校园偶遇时,您向我打招呼时,您的手有
触碰到我右边的腰,我觉得非常的不舒服,感觉到身体被侵犯骚扰,心情很不好。”
女师表示,曹男事后回传2封讯息向她道歉,但是讯息内容意图将性骚扰行为合理化为“
可能是无心之过、玩笑的言行”。 女师因此身心深受影响,向男友及家人倾诉,并在201
9年11月18日至身心科就医,也向学校申请心理咨商服务。
台东地方法院审理时,曹男提出诊断证明及就医纪录,并称“手有扳机指及隧道症候群,
反应比一般人慢8至10倍,可能有碰到,只是不知道”,但台东地方法院认为,曹男在警
询、侦讯及法院笔录都有签名,只是有时会酸麻、有时没办法顺利签名,但可以写字、吃
饭、使用手机等,可见病情并未严重影响日常生活。
台东地方法院认为,曹男矢口否认犯行,辩称可能是不慎触碰、女师对他有所误解等等,
难以认定有悔悟之心,依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第1项性骚扰罪,判处曹男6个月有期徒刑,
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
中国时报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1113002241-260402
https://i.imgur.com/uMK6oIE.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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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判决书如下: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TDM,110%2C%E6%98%93%2C18%
2C20220601%2C1
有没有扳机指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