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loudyheart (云心)》之铭言:
: 姑且相信前助理说的是事实
: 一堆人在鬼打墙事假扣薪
: 当然扣薪啊
: 但是
: 扣薪应该是国家给的薪水就直接扣了
: 假设月薪四万
: 事假扣2000元
: 薪资应该38000元
: 但前助理的说法是
: 薪水照给四万
: 然后自己再领2000元出来给办公室基金
: 这绝对是违法的啊@@
首先你先要有国会助理任用法案!
那有法源依据才会有认定的问题!
你去看看高雄巿议长康裕仁的盗领助理案是怎么闪过去的?
现在全国的议员公费助理的认定本身就是一堆问题,民进党自己就抓一堆了!
为什么这些议员会靠北为么某些人领就有问题,有些人领就没有问题!
我们把时间拉回马英九的特别费案和陈水扁的国务机要费案!
为什么特别费案后,立委开始大修法把特别费除罪化;今年又把国务机要费除罪化?
因为就是法令认定上,没有法源的依据,从原本的司法问题,检察官认定问题,最后变成
政治问题,结果变成政党斗争的工具?
结果特别费和国务机要费除罪化之后,为什么迟迟不把国会助理草案送进院会去审?
因为拿盗领助理费去搞人,只要找个送头者就很容易成案了!
再回头来看,为什么在助理费问题以前大多搞到地方议员,反而立委很少看到这个?
因为检调不方便申手进去立法院阿,加上这个漏规立委自己用了就很开心,原则只要不互
搞就好了,也没有检调会白痴到申手插进立法院去搞政治斗争!
我们再回头看这个某助理的讲法,原本要不支薪但是改成领半薪!
但是那个金额被马掉了?
那本鲁就假设一下,本来领半薪为2000元,然后缴回1000元?
如果要查办盗领助理费时,我是检察官,会先移送高虹安还是先移送那个某助理?
为什么很多立委议员会特别设立公积金,因为在核销上,只要这笔钱没有直接入到当事
人口袋,本身就有很大认定的空间。
去看看一堆地方议员的判例,大概就知道为什么有些人可以闪得到;有些人被判刑定谳!
本鲁还是觉得,如果民进党为了国家社会好,快点把国会助理草案送进院会去审吧!
你自己拖着,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法案,结果自己抓着不放,说你自己不想助理费,是鬼
都很难相信啦!
就是因为认定问题,又有立法院罩着,你们这些立委才会把草案放在冷冻库里面!
司马昭之心,世人皆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