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sel ()》之铭言:
: 完整影片,可能有令人不适画面,请留意
: https://new-reporter.com/archives/26379
原PO都帮忙找出非常清楚的影片 闯红灯的在过马路到中间才拿起手机
在快到中间分隔岛的时候就放下手机 然后都可以清楚看到手机被拿在右手
一直到被第一台车撞到
连乡民看着这么清楚的影片 都可以一直说他一直滑手机不看路
难怪一堆开车上路后A柱跟前挡风玻璃一样大 根本是台湾人的眼睛有问题
还有人提到行人过马路帝王条款
其实帝王条款已经不帝王了 闯红灯不在保护范围
只是汽车驾驶只能勉除道交条例的违规处罚 民刑事责任还是要上法院谈
台湾的法律并没有说"犯任何错的人 人人得而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