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策会:执行长卓政宏依法兼职 领兼职费非薪水
2022/10/27 12:35(10/27 13:23 更新)
(中央社记者苏思云台北27日电)民众党新竹市参选人高虹安质疑,资策会执行长卓政宏在
外兼职还领兼职费,资策会回应,卓政宏担任铁研中心董事是无给职,行使职权时领的兼职
费,包含交通费、车马费、出席费等并不是薪水,都依交通部核准的兼职费规范办理。
高虹安被控任职资策会时兼职,她今天在立法院接受媒体联访时表示,卓政宏自己在外兼职
还领兼职费,事证非常明显,上面就写有兼职费,凡走过必留下痕迹,铁证如山摆在眼前,
卓政宏不能回避,想知道他要如何回应。
资策会今天发布声明,财团法人法第52条明订,政府捐助的财团法人董事及监察人都是无给
职。无给职职务在开会等行使职权时,得受领各项非劳务对价的合理报酬,并应适用“军公
教人员兼职费支给表”。
参考大法官释字第282号、财团法人法立法理由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函释,这类兼职费
包含交通费、车马费、出席费等。
资策会指出,卓政宏担任铁研中心董事是无给职,在行使职权时受领的兼职费,包含交通费
、车马费、出席费等并不是薪水,也都依经主管机关交通部核准的兼职费相关规范办理。
资策会指出,铁道技术研究及验证中心(铁研中心)设置条例规定中心董事及监察人均为无
给职,其董事及监察人兼职费支给基准也规定中心董事及监察人都是无给职。
铁研中心相关规范还包含本中心董事及监察人系依法令奉派或经服务机关(构)、学校许可
兼任者,其兼职费之支给事项,依行政院的“军公教人员兼职费支给表”办理;非属军公教
人员兼任者,亦同。董事及监察人之兼职费,依月支数额新台币8500元支给。本基准经董事
会决议,并报请交通部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编辑:潘羿菁)11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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