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快讯/持刀刺杀情敌还放火烧死 洪振凯逃

楼主: kuluma (墨駒)   2022-10-25 16:58:36
※ 引述《losel ()》之铭言:
: 媒体来源:ETtoday新闻云
: 记者署名:林悦
: 完整新闻标题:快讯/持刀刺杀情敌还放火烧死 洪振凯逃死判无期徒刑
: 死者母亲向法官哭喊:“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要养大一个孩子,要花费多少心思
: 与精神?你没杀死他,还放火烧死,入殓时无法穿衣服,法官大人要替我们作主,要判他
: 死刑,这种人不能让他出来”。
: 死者家属委任的律师说,洪振凯在案发前就曾去死者家骚扰3次,有记录在案,洪振凯有
: 暴力倾向,因此胡女曾申请保护令。虽然洪振凯曾写过2封道歉信给法官,就是没写给家
: 属,也没道歉;死者家属也不接受道歉,死者家属委认律师也痛斥洪振凯至今仍毫无悔意
: ,推诿卸责,竟想将责任推给无法为自己辩解的死者,“从头到尾根本完全无悔意”。
: 台南地院25日下午4时宣判,以依杀人等罪,判处洪振凯无期徒刑,禠夺公权终身。本案可
其实凶手很懂阿
持刀刺杀=>不用道歉
死者家属=>不用道歉
被骚扰的前女友=>不用道歉
有纪录在案=>不用道歉
暴力倾向=>不用道歉
写两封信给法官道歉=>you got it!!!!
建议以后杀人犯都可以比照办理就好
逃死这件事看来道歉的对象挑对就好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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