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居家隔离成历史!11/7起同住接触者一率0+

楼主: court0043 (红色十月)   2022-10-24 22:24:59
※ 引述《maxinehou (小敏期待被翻牌)》之铭言:
: 所以违宪中心,终于决定取消一直以来的歧视了吗
: https://i.imgur.com/fK835Bj.jpg
: 这是今年10/12出来的规定,全档案如下
: https://www.cdc.gov.tw/File/Get/rpBgBOq06tJPWLO2RGxqnQ
: 一旦有一天,你住进机构,或是把家人送进机构
: 明明是请专业的人照顾,结果最后搞成歧视
: 如果是当初致死率很高、没药没快筛就认了
: 明明现在就不是
: 但我们依旧是匪区的防疫,甚至更严
: 都说全世界是不是只剩台湾跟匪区在隔离已经打满疫苗的没确诊者
: 还有强制身分别的快筛,住在一起,有身障证明每周快筛一次、没有两次,
: 病毒不但会自律,不会感染认真工作的人
: 还很有良心,不会感染有身障证明的人
: https://i.imgur.com/Ce06q9l.jpg
: 政府真的很奇怪,搞出这么多把人分类的差别待遇
: 还偏偏是执政团队一堆号称人权的人里面
: 好好笑,不过反正就是不然要投......
我在台北市政府社会局网站找到发布的公文本身, 如下:
https://reurl.cc/qN9Vqg
我看到这些问题:
1. 这种发布法、效力的方式, 明显就是一般处分, (参正本的收受单位)
和指挥中心一直自称他们只是“任务编组”、“不是行政机关”不同。
2. 没有明确的发布日、生效日, 每个县市收受日不同, 难道日期跟着不同?
3. 没有载明法令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 纾困条例?
4. 没有载明救济方法、救济的不变期间。
5. 称是“指引”、“建议”,那到底有没有强制力?
也就难怪可以胡作非为:
1. 要不要被遵守? 要!
但我不服要对谁诉愿? 对谁起诉? 不知道, 因为指挥中心说他不是行政机关,
也就所以被告不适格。
2. 要告违反传染病防治法? no卫福部会说是指挥官专用的纾困条例,
改用纾困条例, 卫福部说他是卫福部、不是指挥中心, 所以不是他干的。
3. 卫福部会说这不是一般处分, 是职权命令或法规命令, 依据不知道, 反正就是。
4. 指挥中心说他们只是提供指引、建议, 实际上是地方政府的执行、行政处分.
(地方政府: WTF !!)
总结: 说个笑话, 民进党有着最高比例的律师在当官!!
法务部被纳编在指挥中心下提供法律服务, 法务部则派出最强的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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