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i770116 (东方的神秘力量)
2022-09-30 17:23:06我也觉得不认为居住正义是人人买得起房子
技术上也做不到人人买得起房(买得起想要的房)
但是法律如果保障租客对租屋的权利
房客租到一间喜欢的房子,只要有缴房租
就可以一直租下去,这样也是居住正义
至于法律要如何保障租客,像馆长那样一直强调重罚房东、地主,那是错误的
我认为要增加房东租屋的诱因,而非只有重罚
例如房东出租的租金,如果用某个公式计算
低于某个标准,或总价的几趴,就给税金减免甚至高额补助
反之,房东在一定年限内卖房获利,就课重税,课获利的50%以上之类的
房东没有依法申报租屋所得,就重罚房东
房客检举房东没有申报,可以获得高额奖金
另外还想到一个方法
新建案完成之后,建商要吐出一定额度的户数,给政府按市价收购
而且公买户的位置,必须经过政府认定
是良好区位避开嫌恶条件(例如西晒,或是在社区机房旁边等等)
又或者立法规定,每个自然人一生可以卖房给政府1次
政府保证获利50%收购
但相对的,房屋条件必须经过政府认证,符合公安与卫生法规等等
然后这些政府公买的房子,通通拿去出租
政府是唯一能够不以获利为目的的房东
这么一来,建商跟炒房客还是可以获利
政府买房子出面当房东,可以照顾所有需要房子的家庭
那么跟政府租房不缴房租可以怎么处理?
不缴房租给政府,就你家有几个成年人,就抓几个人去关
如果在外面不务正业,就进去监狱里职训一下
看出来会不会好好赚钱缴房租
以上是我认为的居住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