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牵涉到性侵的案子 我印象很深刻
因为一审判决可以说是完全没证据
只有女方一面之辞 包括向亲友诉苦
看精神科 诊断出忧郁症
男方誓死不认 法官以其无悔意饰词狡辩
重判三年八个月
好犀利 没做的事不认罪不和解还加重判决
二审逆转 既然男方都不认罪 女方也没其他证据
精神科诊断只能证明其有忧郁症不能证明是男方性侵造成
怎么能判有罪
懂了吗?
没做的事千万不要道歉
不然就会变成有做
好比说像这样的示范 那是绝对不可以line给女方的
“虽然不知道你为何生气 但是妈妈跟我说男人要有量
女生生气 男生道歉就没事了
所以我跟你道歉”
呵呵呵 再妈宝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