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ETtoday
2.记者署名:郭玗洁
3.完整新闻标题:人妻偷吃鲜肉搬家工!新家“激战27次” 夫绿炸求偿120万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郭玗洁/台东报导
台东一人妻小菱(化名)因搬家认识搬家工阿豪(化名),搬家2年后又在脸书联络,2人发展
出恋情,阿豪经常到小菱的新家幽会,2人在家中激战27次,被小菱丈夫发现后告上法院
,向阿豪求偿120万元。台东地院审理,认为阿豪侵害配偶权属实,判阿豪要赔30万元,
全案还可上诉。
人夫指控,他和妻子小菱结婚10年,婚后定居台东,2018年因为搬入新家,请了由24岁男
子阿豪(化名)和他父亲经营的搬家公司帮忙搬家,小菱因此认识阿豪。2020年2人又在社
群上联络,进而交往、发生性行为。
人夫认为,阿豪搬家时观察房屋内物品,应知道新住所是由夫妻居住,且知道他是小菱的
丈夫。阿豪和小菱交往时,也密切关注她的脸书、IG,里面也有结婚照。另外,阿豪来他
家偷情时,看到他买的4人坐沙发、大尺寸电视及双人大床组,及许多男性用品,也该知
道小菱有配偶,却仍和她发生性行为,让他发现后痛苦不已,他要向阿豪求偿120万精神
抚慰金。
阿豪则辩称,就算搬家时小菱有以“先生”一词称呼人夫,但男女未婚也会互称“先生”
、“太太”,且小菱一再向他表示,认识他前有一位交往10年的前男友,她“刚”结束这
段感情,直到去年7月仍向他说“我上个交10年,现在有一腿就一个人”等语,对他隐瞒
已婚事实。
法官查阅小菱的脸书讯息,阿豪曾问小菱“妳是不是FB有朋友叫依依”等语,可见曾查看
她的脸书好友名单,2人又从2020年7月交往近一年,可推测阿豪关注小玲脸书,有看过她
发布的感情状态和与丈夫的照片,知道小菱是夫之妇。
法官认为,阿豪明知小菱已婚,仍从2020年7月中到去年7月初,在小菱在新家住处发生27
次性关系,审酌双方经济情状,判阿豪应赔30万元,全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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