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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记者曾健祐/台中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国道飙180公里酿2人丧命 只赔10万元就双手一摊喊没钱
4.完整新闻内文:
2022-09-10 10:39
陈姓粗工无照在国道1号以时速180公里狂飙失控,害一旁小货车王姓驾驶、郭姓乘客受波
及翻车惨死,陈一审被依过失致死罪判2年6月,家属痛批他承诺赔偿480万元才调解,只
付10万元得知无法缓刑就双手一摊喊没钱,二审考量加重刑度事由、家属意见,撤销改判
他2年10月,可上诉。
检警调查,陈男去年2月7日晚上10点多开朋友的车在国道1号以时速180公里狂飙,行经国
1南下195公里处时,未注意前车已经打左方向灯准备切进车道,陈随即失控撞向左方1辆
小货车,造成对方打转跨越右车道翻覆路肩。
包括小货车王姓驾驶、后座郭姓乘客都被高速甩出车外,郭更是头部重创当场颅骨破裂脑
浆溢出当场惨死,王姓驾驶虽紧急送医抢救,但也因脑出血、骨折及全身重伤不治身亡,
陈肇事后则留在现场接受警方调查。
彰化地院一审勘验行车记录器、参酌鉴定报告等,认定陈时速高达180公里严重超速,且
不顾前车状况、未保持安全距离,才导致失控撞击左侧小货车,为肇事主因。
一审认为陈无驾照、犯后自首,但造成2人丧命家属天人永隔,所生损害十分严重,也考
量陈犯后坦承并和家属各以180万元、300万元达成调解,但仅支付10万元后就表示没能力
继续赔偿,依无驾驶执照驾车过失致人于死罪,判他2年6月。
被害家属不服请求检方上诉,主张陈男无驾照还严重超速,造成2条人命死亡,事后虽和2
名死者家属和解,但除了拿10万元给其中1名家属外,陈在得知无法获缓刑下,竟表示不
再继续赔偿,态度不佳,认为不宜轻纵。
台中高分院二审就原判决量妥适与否做审理,发现一审未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86条
第1项中,汽车驾驶人无驾照驾车规定加重其刑,另考量家属痛批陈不闻不问、态度恶劣
,两手一摊说没钱欺骗他们等,撤销改依同法判他2年10月。
台中高分院。记者曾健祐/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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