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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联合报/ 记者许维宁/台北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北车补习班用“台大”招生 台湾大学怒告侵权一审胜诉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车站前私立台大文理短期补习班多年来使用“台大”字样作为名称和招牌,由于台大
、TAIDA均为国立台湾大学注册商标,校方控告业者侵权并求偿一千万,近日一审结果出
炉,法院判赔业者应给付台大623万,且不得再使用台大、TAIDA等字样。
台大首度对外说明,兴讼非大鲸鱼对小虾米,台大品牌是多年经营成果不可任由他人攀附
营利,但业者不服已向法院递出声明上诉状,台大表示不排除再提高求偿金。业者对一审
结果不回应。
台大法务处执行长、诉讼代理人陈琬渝首度说明该案原由,台大自72年陆续注册多项商标
,包括校徽、台大、台大、NTU、国立台湾大学、TAIDA等,均受智慧财产局认证为国内著
名商标,但近年来坊间仍有业者未经授权便擅自使用台大、TAIDA商标作为公司名称,均
属侵权。
陈琬渝谈到,补教业者于协商阶段曾表示愿改名为“台大明明”,但仍是使用学校商标,
因此不接受和解条件才进入诉讼,以业者获利作赔偿范围,由于业者已经营数十年规模甚
大,台大象征性求偿一千万元,并要求业者停止商标侵权行为。
根据判决书内容,业者主张台大补习班于民国61年便由北市教育局核准立案,97年于服饰
上使用TAIDA字样,早于台大申请,应符合商标善意先使用,没有侵害台大的商标权,但
遭法院认定不适用于善意先使用。
陈琬渝表示,业者李姓法定代理人非创办人,创办人许姓男子当年就曾标榜“要上台大,
先来台大”,可见就是为了学校声誉来经营补习班。再者,许男和李男数十年间都曾试图
将台大、台大补习班向智慧局申请注册商标,两人均遭驳回,在于智慧局均认定台大是国
立台湾大学简称,恐和主体混淆,因此法官认定不采信业者声称为善意先使用。
陈琬渝说,台大会先发文业者告知侵权,置之不理才会进入诉讼阶段,也相信该业者是正
派经营,只是经营很久割舍不掉;台大也绝非为了赚赔偿金,在于意商标背后是师生长年
经营的心血,不得让私人企业以此盈利,使用台大商标需循管道取得授权。二审台大将为
持原主张,但不排除再提高赔偿金。
清华大学也表示,很早就申请并获准注册清大、国立清华大学商标,项目涵盖教学课程、
书刊、讲座等;最近因筹备清华医院,新注册医疗服务与医材等项目。若有文理补习班使
用清大名称,很明显已侵害了清华大学的商标权,校方将依法要求更名。
文化大学广告系系主任钮则勋说,以品牌心里的角度,民间企业标榜或使用台大多是为了
沾光、搭便车,以此创造利多。台大透过官司处理也是告诉民间业者,台大确实是注册商
标不可无偿使用,且近年社会开始注重智慧财产以及商标专利,业者若要使用知名大学名
称还是要先理解商标权规范、是否已有学校注册,取名字时要更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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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硬起来啦